高檢署與台南地檢署為釐清「石木欽案」及「銀行員之死事件」及相關不法的真相,4月1日拂曉奇襲,在翁茂鍾家搜出第28本筆記本,並向台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翁茂鍾原應服1年的社會勞動刑期將被撤銷,重新發監入獄服刑,時隔10多年,完全應驗「不信公理喚不回,不信正義盡成灰」這句俗諺。
4月1日5時許天一亮,十多名檢察事務官衝入佳和集團董事長翁茂鍾住宅執行搜索,動員檢察官、檢察事務官及政風人員共50餘人組成專案小組,約談16名被告並查扣卷證資料向法院聲請羈押翁茂鍾及涉嫌在2012年包庇、時任官田分駐所副所長的楊博賢,法官在1個半小時內火速裁定2人羈押禁見,翁隨即坐上囚車送往台南看守所。
知情人士指出,司法院為擴大調查司法官與翁茂鍾不當往來,日前約談翁長達9個小時,事後翁評估司法院掌握的資料應燒不到他,不足以將他逮捕送入監牢,因此大動作於3月25日重金買下半版報紙廣告洗白,並安排多家媒體刊出他獨白式的專訪喊冤。
翁在訪談中辯稱他與石木欽等司法官交往禁得起考驗,更沒有追殺諸慶恩及其妻女,同時放話若有媒體再寫,不排除提告,企圖製造寒蟬效應,殊不知高檢署檢察長邢泰釗已成立專案小組,掌握他的不法事證,並於數日後發起偵查行動,完全打臉翁的洗白辯詞。
本刊調查,翁茂鍾炒股免囚過程充滿各種神奇巧合,從法院審理到警方執行,過程疑雲重重。先是他炒股案由台中地檢署偵辦起訴,按理屬台中地方法院審理,而以先前遭查扣的27本筆記內容顯示,翁的司法界好友大多集中在台灣高等法院,如果由台中地院審理,上訴後案子會到台中高分院,恐對翁比較不利,結果台中地院收案後,便神奇地將案件移轉給台北地方法院審理。
台北地院一審判翁1年1個月刑期,因為沒有緩刑,依《刑法》規定,翁若因此有罪確定,即要入獄,翁上訴到二審,神奇的巧合又發生了,他獲改判為1年,雖只減1個月刑期,但這1個月非常關鍵,因為翁就可以易服社會勞動,免於入獄被關。
翁茂鍾獲改輕判1年得以易服社會勞動後,又出現第3次的神奇巧合,從未申請過社會勞動人力需求的台南市警局麻豆警分局官田分駐所,史無前例地提出申請,然後翁就去住處附近的官田所掃地服社會勞動。
但警方卻涉放水,翁沒有到官田所卻也能記錄有到場掃地,連颱風天停班日及過年也無休,警方2012年火速在9個月就讓翁執行完社會勞動,有且更讓人驚訝的是,該所時任副所長楊博賢還獲選當年度好人好事代表,隔年便以屆值壯年48歲申請退休,隨即轉往翁茂鍾的公司任職。
知情人士透露,官田分駐所申請社會勞動人力需求,又是首次,上級長官一定會知道。當時的台南市警察局長、現任台中市副市長陳子敬競選台南市長時,楊曾幫忙助選,在官田分駐所任職時頗受陳子敬的倚重,2人交情匪淺。
根據翁茂鍾的筆記本,2003年5月26日,他曾於台南永康松屋餐廳與前台南市警察局長的陳子敬吃飯,筆記本也清楚記載,2006年至2015年間,翁總共寄了13件襯衫給陳子敬,並在2015年寄「四君子」補品給陳,2人的好交情可見一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