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正哲向我們解釋一樁刑事案件的精神鑑定流程:當一位疑似精神病患犯行後,法院若認為有精神鑑定必要,會去函詢問轄區附近醫院可否承接鑑定工作,若醫師同意承接,便會和心理師及社工約定一三人都可在場的時間,請法官將被告帶至醫院接受鑑定。在鑑定前,法院也會將證詞、筆錄、影片資料等所有與案情相關的卷宗寄給鑑定團隊,醫師等人因此能在鑑定前先了解案情狀況。
【沈正哲番外篇】殺人裝病可免刑? 精神科醫師眼中的精神鑑定「像偵探」要查假
2019年台鐵殺警案中,台中榮總嘉義分院精神科醫師沈正哲,評估被告鄭再由在犯案當下為思覺失調症急性發病狀態,失去控制及辨識能力,法官參採這項鑑定結論,判決鄭再由無罪。殺人無罪違背常理,加以檢察官事後攻擊沈正哲鑑定過程,連帶讓許多網友質疑精神鑑定的可信度,直呼是否殺人後只要裝病、即可無罪?
鑑定當日,被告會透過囚車送至醫院,進行2至3小時的會談,其中醫師主要負責疾病診斷和鑑定結論,社工師了解被告的家族史、就醫史、工作史等,心理師則負責進行心理測驗。鑑定結束後,3人會各自花1至2週時間撰寫報告,最後由醫師彙整成一份報告,再送交法院。
沈正哲進一步說明,精神科醫師的診斷,主要仰賴一本由美國精神醫學會出版的「精神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 DSM-5),這本被稱為「參考聖經」的手冊,列出各種精神疾病的症狀條文,醫師可對照臨床評估及符合條文敘述,得出診斷結論。「但診斷還要靠醫生經驗。比如說一個人說他有幻聽,你怎麼知道真的假的?還是要有一些醫生的經驗判斷,條文是死的,判斷的醫生是活的。」
台鐵殺警案中,沈正哲非常確定鄭再由是思覺失調症患者。「我相信每個精神科醫師都可以診斷他是思覺失調症,他太典型了,他的幻聽、被害妄想,生病時間已經長達20年,過去有超過2個以上醫生診斷他是思覺失調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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