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判決指出,許男僅國小畢業,在妻子經營的美容院工作。他明知沒取得牙醫師資格不得執行牙醫診療相關業務,卻仍在住家2樓擺設牙科診療床等設備,違法替2名女患者進行製作、安裝假牙等醫療行為,前後更收取了共3萬4,000元的診療費。
直到台中市衛生局接獲民眾檢舉,許男違法裝假牙的行為才曝光。員警前往搜索後查扣名片、牙齒齒模2組、假牙模貝1盒、牙齒比色片1個等證物,許男訊後則被檢方依違反醫師法起訴。
台中地院勘驗相關事證確認許男犯行,不過考量到許男坦承不諱、仍有悔悟態度且為初犯,審酌後依「非法執行醫療業務罪」將許男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18萬並緩刑2年,並於判決確定後1年內支付公庫8萬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