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許多爸媽都收到保險公司以掛號寄來的「投保權益通知書」,通知孩子的累計「喪葬費用保險金」未達法定最低標準61.5萬元,通知書上還羅列一些保險公司提供的險種,不少收到信的爸媽一臉疑惑,這究竟是怎麼回事?為什麼孩子需要喪葬費用保險金?
依據壽險公會資料顯示,至109年12月底為止,0至14歲投保總人數有141萬人,粗估保險公司此波應發了百萬張掛號通知信,而收到信件的,就是投保額度沒有符合61.5萬喪葬費用的家長。
平民保險王劉鳳和表示,收到通知只要知情即可,爸媽不需要太過驚慌,事情並沒有急迫性。
事情起因於去(110)年虎豹潭事件,有4名兒童不幸在意外之中喪生,因未滿15歲的兒童死亡保障經過多次修法後,導致在99年至109年6月間購買的壽險、意外險保單,依據保單條款約定僅能退還家長保費。
雖然109年6月有再頒布新法令,規定未滿15歲兒童若身故,改為給付喪葬費用、最高61.5萬元,不過卻僅在壽險上有強制規定。華瀚保經資深經理陳宏恩表示,當時並未要求意外險也要符合有死亡喪葬給付的規定,且新法令不溯及既往,是導致後來糾紛頻出的主因。
其實在購買時,要保人應該都有被保險業務員告知法令規定只能退還保費,但等到意外事件發生後,爸媽悲痛時還發現繳了多年的保單並沒有死亡給付、只能退還保費,還是很錯愕。
近幾年頻傳的意外事件,如台南維冠大樓因地震倒塌、台鐵普悠瑪事故及虎豹潭事件等,讓外界發覺不能因為兒童對家庭經濟貢獻度低、且父母親有道德風險等原因,就沒有死亡保障。此讓金管會召集產、壽險業者修改保單規定,請業者調查未滿15歲兒童死亡保額,並稱之為喪葬費用保險金,若未達到61.5萬,必須通知保單要保人。這也是近期掛號信猛寄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