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規定,日後未滿15歲的兒童若投保不含身故給付的意外失能險種,若原先死亡保額不足61.5萬元,須先補足缺口才能加保,也要求將不合規定的商品先下架,投保前也必須要審核。面對相關規範,未來家長該如何幫未滿15歲的兒童購買保單?
華瀚保經資深經理陳宏恩表示,這樣的規定是希望每位未滿15歲兒童都有61.5萬元的身故喪葬費用保障,依據目前規定,若要再幫兒童購買純意外失能險,則要先補足額度,才能加保,「若買癌症、重大傷病等,因為與身故無關,就沒有此問題。」
而如果投保的額度超過61.5萬元,父母也需要先填寫投保聲明書,內容大致是額度超過61.5萬的部分,萬一兒童身故、則按照比例退還保費。舉例來說,若壽險投保10萬元、意外險購買100萬元,兩者相加再扣除61.5萬額度後,剩餘48.5萬元部分則按比例退還保費。
因新規定上路,近期產、壽險意外險商品也重新設計上架,不難看到許多產險意外險,直接將死亡及失能的保額直接設定最高上限61.5萬元,也有產險業者將死亡保額設定為30萬元,為的就是不超過61.5萬元的天花板門檻。
若是幫小孩投保產險意外險的父母,因為是一年一約,所以在舊約到期後,若要再購買意外險保障,必須適用新的費率及規範,目前業界看到平均費用約在1,400元至2,000元之間。
要注意的是,倘手上持有的是壽險意外險保單,全球人壽益盛通訊處區經理朱柏霖提醒,若在民國99年至109年間購買,則適用於當時的法令,意外險有可能是只退還保費、不給付死亡保險額度,因此父母最好重新審視一下手上孩子的保單,做出較適當的規劃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