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大電信合併案聽證會即將登場,台灣大、遠傳以大吃小的頻譜超標問題,勢必考驗NCC的智慧。因為頻譜是電信業營運的關鍵資源,已明文規定各業者持有頻譜,不得超過三分之一的上限,問題是2家業者都有超標,謝繼茂這回卻罕見點名台灣大?
知情人士說,中華電信相信NCC能秉公遵法處理,因此鮮少主動發表相關意見。不過,林之晨日前曾說,未來電信業者從5家變3家,各業者持有頻譜很難不超過現行規定的三分之一,直言頻譜上限「非鐵律」,強調台灣大日後持有較多頻譜資源,願意承擔更多的社會責任。
談到台灣大併台灣之星,謝繼茂開始細數對手在合併後的種種好處,用戶數增加4成,總頻寬大幅提升6成,代表有更多充足的資源能提供給消費者,「但2家合併後的關鍵低頻頻段(1Gpbs以下)超過法定的1/3,已經衝擊業者之間的公平競爭。」
謝繼茂直言,電信業者都應依循明文規定的關鍵頻寬占比進行競標、轉讓,但台灣大卻用華麗辭藻來混淆視聽,使用例外條款把合併當成帝王條款,這是極為不合理的事,「NCC應有一定的高度,嚴肅處理違規超標問題,超標就該繳回。」
謝繼茂會這麼氣是有原因的,當年5家電信砸重本頻譜競標,「各業者頻譜競標總額高達3,170億元,遠遠超乎5家業者累計股本的2,500億元,甚至高於5家電信業者年營收2,800億元。」為了證明此事攸關重大,他翻開財務數字算給大家聽。
不過未來三強鼎立的新電信市場,頻譜不得超過三分之一的規定是否仍適用?謝繼茂強調,現階段應以既有的遊戲規則審議,直至合併後再因應新市場狀態,重新擬定新遊戲規則、重新釋出珍貴的關鍵頻譜,「中華電信會積極爭取,將黃金頻譜捧在手心,發揮最好的頻譜使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