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蔡姓男子遭騙走上億元祖產土地後,只拿回用不到也賣不掉的喬伊御璽卡的醫美會員卡及圓滿人生生前契約,他委請律師在嘉義地院打官司,9月初案件一審宣判,13筆土地只能拿回6筆,還要背債600萬元,這部分的刑事案件,台中地檢署已偵辦追查逾2年,借錢給蔡姓男子的金主陳雅音是醫生,是另名金主陳冠偉的妹妹,2人則是否為共犯?與其他不動產詐騙案是否有關?正由檢察官進一步釐清中。
不動產詐騙案發後生後,被害人的房屋、土地等不動產被抵押給金主貸出款項後,錢被歹徒拿走後,被害人只能打民事官司塗銷抵押權,以免房子遭拍賣,7月間檢警在台北逮捕的劉伊峯就是金主角色,已遭列被告。
本刊調查,多數不動產詐騙案被害人告上法院後,因與金主間的借貸合約有經民間公證人公證程序,甚至錄影金主拿出現金交給被害人的過程,儘管現金最後是落入詐騙集團之手,但法官多半認定金主是放款的善意第三人,即便被害人確實遭詐騙,不動產遭抵押給金主,部分法官還是判被害人敗訴,被害人因此拿不回遭詐的不動產,遭質疑司法無法保障被害人權益。
由於類似的不動產詐騙案愈來愈多,台北地院法官林伊倫及新北地院法官張紫能,近來在判決中已改採較能保障被害人的見解,認定被害人向金主借錢時,雖有在公證人面前公證,但綜觀案情脈絡,被害人是因遭詐騙而被要求向金主借貸並公證,判決被害人與金主間的借貸合約不成立,讓被害人可以塗銷抵押權,可望拿回遭詐的不動產。
騙光你的錢,再騙走你的房!讓你沒有錢可以請律師打官司,成了目前最新的不動產詐騙模式,本刊調查,這類被害人多是年長者,若要破解這類的方式,除了勿輕易交出權狀外,也可向地政單位或上網申辦「地籍異動即時通服務」,在不動產遭過戶時即可接到通知,或設定抵押權給家人或銀行,對詐騙集團多設一道關卡,也可以先信託給子女等家人,另將不動產向銀行申請安養房貸,以房養老,也是防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