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婦指出,法院先囑託「新北市土木技師公會」鑑定,並提出補強及拆除建議,再命她委任專業技師,確認可維護債務人建物結構安全,及剩餘擋土牆的穩定,核可後通知雙方當事人依設計施工。
沒想到楊姓醫師又發動濫訴,對丁婦提告民、刑事等公訴、自訴案件,只是皆遭到駁回。結果,楊姓醫師竟對法院囑託的鑑定技師、新北市拆除隊、新店地政事務所、執行事務官、執行法院,提出民刑事及國賠告訴,讓這些無辜的公務機關和公務員因經手他的案件,無一倖免的都得上法院。
丁婦認為,楊姓醫師侵害當事人權利,嚴重浪費司法資源,更拒絕償還她代為執行墊付的上百萬元費用,讓她必須提告追討;且她與丈夫年事已高,她也剛置換人工髖關節尚未恢復,卻仍需奔波往返法院間,實在苦不堪言!
丁婦表示,楊姓醫師的配偶身為法官,卻對她先生的濫訴行徑視而不見,令人遺憾!她根本是「小蝦米對抗大鯨魚」,希望透過自身遭遇,呼籲司法必須對濫訴之人予以懲戒,以免有更多民眾受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