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先前聘請英國御用大律師歐文(Tim Owen)辯護,律政司兩度上訴阻止,皆遭法院駁回,法院認為沒有證據顯示海外律師參與辯護能夠導致外國勢力干預特區事務。
儘管黎智英獲准聘用英國律師,但事情仍未塵埃落定,李家超將提請中國人大常委會對香港《國安法》進行解釋,認為無法排除海外律師「危害國安」可能。香港律政司則申請延後審訊,法庭批准將案件延後至13日審理。
這也是香港1997年主權移交中國以來,中國人大常委會第六度為香港釋法,前五次包括1999年居留權爭議、2004年普選爭議、2005年特首任期爭議、2011年外交豁免權爭議及2016年立法會宣誓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