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長薛瑞元指出,中國的確對台真的有「雙標」差別待遇,其他國家可以採取線上申請方式、且配方欄位非必填,卻要求台灣這邊得提供書面申請「同一個項目變成通通要填」。食藥署也在網站上公開中國要求的31項文件內容,包括要求提供「原料/配料在產品中占比」「產品主要生產/加工工藝描述(如熱/冷處理時間及溫度等)」等項目均要填寫。
然而,朱學恒在臉書貼出一名自稱是南部食品工廠的二代接班人投稿,表示美國等其他國家也要求產品輸入必須提供成分比例。
對此,食藥署發出新聞稿澄清,只有高風險高關注的食品才需要提供「配方比例及加工方式」。
食藥署說明,業者將食品輸銷至美國前,需要至美國官網取得食品業者註冊碼(Food Facility Registration, FFR),註冊所需填寫的資料,包括工廠基本資料、聯絡方式、生產產品類別碼及在美代表人,完成註冊後,即可出口至美國。
若需要出口高風險高關注食品至美國,例如罐頭類食品,需要另外申請製造業者註冊帳號(FCE),再依產品屬性填寫對應資料表單,填寫內容則包含加熱溫度及時間。
食藥署也指出,國際上針對高風險高關注食品,特別是針對成分含動物源來源,為了確定產品安全,會要求業者提出包括加熱溫度、時間等安全管控佐證資料。至於其他一般食品,例如不含動物源成分的食品,多可自由貿易,官方不會特別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