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陳又新日前接獲一名在博客來工作20多年的清潔阿姨諮詢,發現阿姨在博客來工作時每天要準時打卡上下班、受公司嚴格規範等,簽的卻是「承攬」而非「雇傭」契約,不僅沒有勞健保、三節禮金等,連近日遭資遣也拿不到退休金。
事情鬧大後,博客來母公司統一超商先是宣布將總經理江呈欣立刻調職,後也承諾將依照清潔阿姨20多年的雇傭年資計算勞退、勞保、資遣費等,雙方和解。不過此事一出,已讓博客來的形象大傷。
而台北市勞動局長高寶華今也發聲表示,已經有派員前往公司實施勞動檢查,初步認定該公司與清潔人員具有雇傭關係,並發現違法情事。勞動局指出,清潔阿姨除了上班時間、地點有受到拘束,契約內容也明示需受公司指導指示,此外清潔工作使用的耗材也是由公司提供,已符合勞動契約特有的從屬性,雙方具勞雇關係,受《勞動基準法》拘束。
不過勞動局檢視公司資料,發現公司未置備勞工名卡、工資清冊,也未依勞工工作年資核予特別休假,初判違反《勞基法》第7條、第23條及第38條,將進行依相關行政裁罰審查事宜。一但調查結果屬實,將處以新台幣2萬元至100萬元之罰款。
另外,有關未投保勞工保險部分,勞動局則稱因涉及勞工保險條例,已由勞動部另案派員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