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日,最高法院針對「銀行員之死事件」中已故巴黎銀行經理諸慶恩非常上訴案分案開審,為亡者重燃平反機會。
諸慶恩1997年依法向富商翁茂鍾追討他公司欠下的3億元債務,但翁不還錢,雙方展開法律訴訟,翁茂鍾運用司法官人脈打贏官司,不僅獲判免還3億元,翁與司法官好友們聯手,還以司法追殺諸慶恩,二審法院竟認定諸慶恩違法追債,判他有罪,諸慶恩上訴最高法院,2003年卻含冤而死,2個女兒竟被要求父債女兒債,遭告上法院求償5億元,諸家男主人過世,妻女還被司法追殺,含冤至今。
由於全案發生在20年前,相關卷證及判決書大多已逾留存期限銷毀,最高檢察署投入相當多的人力與資源蒐集整理相關文件,認定當年上訴最高法院屬不合法。此案一審原本判諸慶恩無罪,但在翁茂鍾與司法官友人討論後,案件在2002年高院逆轉改判諸慶恩有罪,成為冤案的燃點。
此案最誇張之處,便是諸慶恩當時寄望幫他主持公道的最高法院,竟是對造當事人翁茂鍾可以私下進入的地方,而做出判決的石木欽、池啟明等法官,竟是曾與翁茂鍾飲宴的友人。此外,最高檢認為,全案違法上訴最高法院,並且做出判決,已屬重大違背法令事項,也違背《憲法》第22條對人格權及人性尊嚴的保障。
因主要涉案的法官大本營就在最高法院,最高法院院長吳燦2021年還為此公開道歉,這也讓檢察總長邢泰釗認定有必要讓這冤案改判無罪,此案應回到2002年有罪判決後,再進行審判平反,邢泰釗說:「希望為諸慶恩恢復人世間名譽,願在天之靈得到安息。」
石木欽案及銀行之死事件,2019年由《鏡週刊》獨家揭發,石木欽隨時控告《鏡週刊》撰文記者求償千萬,也控告司法院長許宗力等人誣告,全案隨著本刊報導,政府已在2021年重啟調查,檢察官查出翁茂鍾2012年獲警察包庇免坐牢案,去年翁茂鍾因此被判刑1年10個月已入獄,收受他贈送襯衫及補品的最高行政法院法官鄭小康、台南高分院前法官陳義仲、最高法院前庭長顏南全等人14司法高官的劣行也一一曝光。
懲戒法院審理後認定相關人等應罰,石木欽月退俸遭扣12萬元,其他人則因逾懲戒時效1至2年不等,而逃過懲戒。但若司法院在2019年全案遭踢爆之初就調查移送,相關涉案人都難逃懲戒甚至刑責。
從石木欽案到銀行員之死事件,檢察官體系已認錯,應予肯定,但法院體系及司法院至今依舊低調,僅最高法院院長吳燦曾為此公開道歉,司法院長許宗力遭石木欽提告後,低調未宣示查辦到底,也未選擇親上法庭應戰,讓人有「司法院長是否不相信法院能還他公道」的慨嘆。
最新一期的《檢察月刊》特別刊登諸慶恩20年前過世後的追思文集,當中記載著他在遭司法追殺及被冤判的壓力下,讀聖經「以賽亞書」的心得,寫道:「怎樣才能得疲乏的祂賜能力,軟弱的祂賜力量。31節說:『等候耶和華』,什麼是『等候』?『but those who hope in the Lord』。」
當年諸慶恩含冤而死,他的家人心中不平與困惑交雜,苦等不到公道已20年,2003年被司法追殺的諸家小女娃已經成年,我國司法改革也已進行了7年,諸家等候的清白何時才能到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