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毅建設委任律師林夏陞指出,除注意簽約、換約時,建商或代銷業者應在場外,「預售屋信託專戶」是預售屋買賣中任何人都無法偽造的一環。何世昌也說,向建設公司購買預售屋,簽約金、工程款等款項都一定會進銀行信託專戶,購買人會得到一組專屬查詢編號,可以自行登入銀行網站查詢,「只要沒有專戶查詢編號,就一定是假的。」
宏道法律事務所律師蔡志揚則表示,對受害人來說,最好方法就是警方抓到人後,在社會關注下,讓檢察官積極處理,受害人可提刑事詐欺、建商也提告刑事偽造文書,因涉及關押,對犯罪嫌疑人有嚇阻力,就較可能逼他出面和解,吐一些錢出來,「若只提告民事都緩不濟急,告贏也只拿到張債權憑證。」
日恒國際法律事務所律師顏哲奕也指出,在求償程序上,因本件受害人數眾多,金額甚高,建議受害者於求償程序中可團結起來,如組織自救會方式向社會發聲,集結多數人力量形成輿論,促使社會各方人士協助,加強求償過程力道,同時當多數受害者共同向法院、地檢署行使權利時,亦有助於司法機關加重對於本案重視程度,對於受害者於求償程序均有相當助益。
對於轄下爆發房市詐騙案,新竹縣地政處對本刊表示,他們僅能管制合法仲介業者,7月1號平均地權條例上路後,就可針對具炒作行為的中人祭出罰則。事實上,對這些被騙走大把積蓄,有購屋需求的民眾來說,確實解決市場供需失衡,才是真正所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