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此,經濟部進一步指出,歐洲商會、美國商會等主要外國商會都明確指出企業對再生能源的需求增加。甚至,工總、工商協進會或台積電甚至還認為台灣綠電發展較慢、應該更快速。
事實上,國際科技廠商例如Google、美光(Micron)也都曾表達希望台灣政府提供足夠綠電,種種現象都凸顯綠電發展的必要性,以及對台灣產業在國際競爭上的重要性。以RE100倡議為例,包括Google、Apple、Facebook及Microsoft等龍頭公司都是主要成員,台灣的科技供應鏈,例如台積電也是其重要供應商,都會有相應的綠電需求。
針對綠電的價格問題,經濟部也指出,至於國內部分批評以政府標案或採購形容能源產業發展並不正確,事實上綠電發展的過程是採取先躉購,後轉供、競標等模式,初期以躉購費率購電,後期能源廠商則會直接賣給民間需綠電企業,就不需台電支出。
躉購費率制度從2009年確立,以太陽光電為例,2010年時一度電平均11.75元,到2023年時已下降到每度4.46元。這是再生能源發展歷程,2010年超過10元不是圖利廠商,2023年每度4元多,同樣是在為國家的能源轉型奠基,呼籲外界應給公允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