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鏡週刊》所掌握的消息,產業發展署長連錦漳於10月23日至10月27日,密集於離岸風電相關業者進行溝通,針對總分是否從100分提高,以及國產化基本門檻分數70是否降低,連錦漳的態度已經有所鬆動,適度的從善如流,總分或基本門檻可望二擇一進行調整,甚至兩者都將進行調整;而且,部分在3-1其列為加分項目,例如海事工程三大主力船舶,可望重新列入3-2期加分項目。
不過,據了解,針對有業者提議一舉將總分提高至140分,以及基本門檻分數降低至50分,連錦漳也態度堅決地向業者表示:「50/140徹底違背我的良心,如果答應這個條件,我署長就不幹了!」顯示,針對業者的意見,產業發展署不可能照單全收。
令人較意外的是,9月27日經濟部於第一次規劃草案說明會議公布容量分配方式時,當時僅有沃旭一家開發商表達「獲配容量應與開發商原始申請容量一致」的建議,其它開發商並未對此提出異議。因此,原本外界預期,容量分配遊戲規則改變的機會並不大;不過,業界盛傳,過去一段時間,因為有特定業者表達異議,未來容量分配的遊戲規則也可能出現調整。
依照能源署原本的規劃,3-2期釋出總容量原則為3GW左右,另外在3-1期未簽約的665MW容量則是併到3-2期彈性運用。至於業者獲配容量方面,在「產業關聯執行方案」獲得最高分的業者,單一風場將可獲配900MW的容量,第二名的單一風場則可獲配700MW,其餘3到5名則獲配500MW,而得標的各家業者基於風場完整性等因素若提出申請並獲准,將可彈性增加100MW容量。
開發商A表示,能源署蠻有趣的,原本的規則是「產業關聯執行方案」分數第一名的的開發商,單一風場可以獲配最大的容量,多數開發商也沒有特別表示意見,但能源署日前卻向業者拋出規則可能改變的風向球。如果規則變更後,發生第五名的業者拿到最大的獲配容量的情形,哪就等同於有開發商用最便宜的價格拿到最大的風場,這樣1至4名的開發商不就是傻子?
其實,開發商A心中的疑慮,或許能源署也注意到了。據了解,能源署目前的規劃是朝著獲得「產業關聯執行方案」分數第一名及第二名的開發商,可以用一個以上的風場拼起來申請獲配容量,而知悉此事的開發商大多未表示異議。
對此,開發商B則向本刊表示,像容量分配方式變動這樣的事情,照理說,應該都會提到台灣離岸風電產業協會(TOWIA)討論,等到協會會員產生共識後,才會向主管機關表達協會的想法,爭取主管機關的認同。但截至10月27日止,TOWIA並未討論過容量分配方式變動的事情。所以,容量分配方式變動一事,應屬傳言,尚未定案。
事實上,針對容量分配方式是否產生變化,能源署官員私下向本刊表示,能源署過去一段時間的確持續在聽取各方的意見,但目前容量分配方式並沒有改變,仍是維持9月27日經濟部第一次規劃草案說明會議公布的容量分配方式。
話雖如此,開發商B也透露,針對容量分配方式,據說能源署其實已經有腹案,並且已經向經濟部政務次長曾文生進行初步的簡報,待經濟部長王美花10月30日與業者討論、溝通後,便會拍板定案。屆時,就能見真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