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基法第54條修法,日後雇主不能因為勞工年滿65歲就強制勞工退休,必須改以協商退休的方式。不少勞工詢問,如果想要晚退休、那勞保老年年金還能領嗎?領完後、還能繼續累積勞保年資嗎?
勞保局表示,不論是勞保或勞退,只要符合法定的規則都能請領勞保老年年年金及勞退,只是請領後,若繼續工作,就無法再加保勞保,只能投保職災保險。
舉例來說,目前請領勞保老年年金法定請領年齡是58歲(勞保老年年金會打8折),若老王58歲時決定先請領,但繼續工作到65歲,則領了勞保老年年金後,就只能投保職災保險。
如果勞工到法定請領年齡,不請領勞保老年年金繼續工作,年資也能繼續累積,沒有上限;但若是想要一次請領老年給付,超過60歲以後之保險年資,最多以5年計,合併60歲以前的一次請領老年給付,最高以50個月為限。
勞退的部分比較不同,到法定請領年齡60歲也能請領,但勞工若繼續工作,勞退帳戶還是可以繼續累積,只是變成單獨累積,不與原本累積的部位合併,且兩次請領必須要間隔一年以上。
例如,老王在60歲時請領勞退,但又繼續在原單位工作、到65歲才退休,則後續的這5年會單獨累積,不與60歲前勞退資金累積在一起。想要提領單獨累積的部分、必須要等61歲才能請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