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牌食品廠泰山經營權之爭衍生案外案,不只前年處分全家股份案,遭法院判無效,砸鉅額取得街口金融科技公司(下稱街口金科)股權,上月10日也被智財法院以程序瑕疵為由判決無效,街口金科董事長胡亦嘉日前表示,街口是善意第三方,泰山董事會是否合法,街口無從得知,不應怪罪街口。
新聞傳真/放任街口台新帳戶資金遭搬空 胡亦嘉遭泰山控侵吞14億鉅款

台灣第二大電子支付平台「街口支付」,前年將4成股權以36億元賣給老牌食品廠泰山,當時除遭質疑有掏空之嫌,智財法院近日也判決該交易無效;泰山新經營團隊近來更發現,前董事長詹景超在2年前以14億元高價收購「街口小霸王」胡亦嘉旗下的街口金科公司,由於投資案未獲經濟部許可,加上法院裁定暫時處分狀態,形同交易暫停,但街口金科不只未依約返還款項,還將該筆鉅款挪至街口集團使用,泰山曾多次發文給收款帳戶所屬的台新銀行,提醒應禁止街口金科動支該「代收」帳戶資金,沒想到台新銀不理,泰山不甘受損,已對胡亦嘉提出侵占罪告訴。
泰山現任董事長劉偉龍決定乘勝追擊,認為前董事長詹景超在2年前,以14億元高價收購胡亦嘉旗下的街口金科,不但未獲經濟部投審司許可,更離譜的是,該筆款項竟被挪至街口集團使用,泰山已對胡亦嘉提出侵占罪告訴,正由台北地檢署擴大調查中。

投審司未准 動用代收款
當初街口金科負責人胡亦嘉親筆簽名的本票,上頭載明「憑票准於中華民國112年11月8日(即到期日)無條件擔保支付泰山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新台幣拾參億玖仟伍百捌拾萬元整」,由此可見,胡亦嘉收受泰山公司認購街口金科13億9,580萬元老股價款是「代收」性質,而交割的先決條件是必須取得經濟部投審司許可,胡亦嘉和街口金科都無權動用。

胡亦嘉小檔案
- 年齡:45歲
- 學歷:美國哥倫比亞大學財務數學研究所、交大應用數學系
- 經歷:華爾街對沖基金經理人、台灣商品交易中心總經理特助
- 家庭:已婚,祖父胡炘(蔣介石侍衛長),父親胡定吾(前中華開發工銀董事長)
- 爭議:發行「街口布蘭特原油正2基金」涉自肥,遭北檢以《證交法》起訴,北院審理中
沒想到,2023年5月23日,泰山大股東龍邦公司致函街口金科,強調在投審司核准股權交易前,泰山沒有給付義務,要求勿移轉相關款項。同年6月19日,泰山再致函台新銀行,要求禁止街口金科動支台新帳戶。同月27日,泰山委請律師致函台新銀獨董,提醒雙方屬利害關係人,私挪資金恐涉刑事犯罪,應禁止街口金科動支台新帳戶該筆鉅款。
2024年3月6日,泰山公司加大力度,委請律師再度發函台新銀獨董,明確告知經濟部商發署已經駁回街口金科增資發行新股、修改章程等變更登記,且相關執行程序及民事訴訟尚在進行。但即便多次發函提醒,街口金科台新銀行帳戶「代收」鉅款仍遭搬空,泰山認為,台新銀行明顯放水,已違反金融監理的相關責任。

泰山爆發多次經營權之爭,大股東劉偉龍挾股權優勢,在2023年6月獲新團隊推選出任董事長,擊退泰山詹家第三代負責人詹景超。
隨著經營權易手,泰山認為前董座詹景超在2年前,閃電決定大手筆斥資14億元收購街口金科公司,不只決策過程草率,在公司內部審計委員會與董事會的合法性亦不足,連主管機關證交所都有疑義,加上收購價格偏高,過程疑點重重,甚至14億元的收購股款也被挪用,導致泰山權益受損。
收購價偏高 過程有瑕疵
本刊調查,街口金科負責人為胡亦嘉,背後單一法人股東為英屬維京群島商Dorian公司,由胡亦嘉的妻子莊郁琳掛名擔任負責人。泰山現任團隊指控,2023年5月5日,時任董事長詹景超不具泰山審計委員會召集人身分,卻突然召集審計委員會討論「街口股權投資案」,並召集董事會將該股權投資案逕付表決,由於當時的審計委員會主席、律師杜英達已辭任,加上臨時召開審計委員會或董事會的通知僅不到一天,除了未滿法定期間開會,董事會也七嘴八舌吵翻天,泰山當天更未發布該重大消息。
直到隔天,詹景超指示下屬召開記者會說明此案,因事發突然,加上程序恐有爭議,連證交所都質疑泰山董事會當時決議的合法性。詭異的是,即便證交所連番質疑,泰山仍執意與街口金科及Dorian公司簽署「股份買賣協議書」,由於當時街口金科每股淨值僅0.97元,泰山卻砸下14億元,以每股24.6元入主街口金科,是否涉及非常規交易,有待檢調進一步查明。
由於雙方簽約提到,股權買賣案以「Dorian公司取得台灣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許可」(即投審司)及「無任何法令、裁判或政府機關禁止股權買賣案之進行與交割」,為交割先決條件,如該條件未成就,泰山即無支付買賣價款義務。此外,合約也提到,若股權買賣案因任何原因無法取得投審司許可,則街口金科公司應促使受託銀行立即將交割款返還給泰山。

街口小霸王 家世受矚目
奇怪的是,泰山簽完約後隔天火速付款,將扣除證券交易稅後的交割款13億9,580萬元,匯入街口金科公司開立的台新銀行帳戶。街口金科收到款項後,由於該投資案因程序有適法性問題,經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於在同年5月12日裁定為暫時處分狀態,亦即禁止泰山執行街口金科公司的股權投資案,胡亦嘉收到法院通知,對於該投資案遭法院下令禁止與暫停交割更知之甚詳,但該筆近14億元款項仍被挪用。

泰山還指控,日前對街口金科聲請假執行後,驚覺該公司名下幾乎沒有銀行存款可供執行,對此,胡亦嘉受訪時一度稱:「錢都用於兄弟公司,當然不會留在金科。」泰山認為,由此可見胡亦嘉坦承將該筆近14億元款項挪用在街口集團旗下其他公司,侵占犯行明確。

有街口小霸王之稱的胡亦嘉,身家背景在創業時就引起金融圈討論,其家世顯赫,父親胡定吾是前中華開發工銀董座、行政院無任所大使,他從小便跟隨家人留學海外,後來至美國哥倫比亞大學攻讀碩士,是人人口中的富三代、學霸。胡亦嘉的親妹妹胡亦蓮,後來嫁給台新金創辦人吳東亮的兒子吳昕豪,胡、吳二家結成親家。如今這個新創圈的天之驕子,面臨司法追訴,真相仍有待司法儘速調查釐清。
回應
胡亦嘉透過律師發表三點聲明如下:一、泰山公司股權買賣合約之雙方當事人為泰山公司與 Dorian,街口金科僅依母公司 Dorian 指示代為收取股款,並非受泰山公司之託處理事務,此事經泰山公司於民事訴訟中自認在案,街口金科並未涉及任何侵占行為,相關款項爭議亦屬民事糾紛,與刑事責任無涉。
二、倘若依一審民事判決認定合約無效,則合約中所有約定亦應一併無效,街口金科自無違反約定或涉及侵占等情事,相關款項爭議亦屬民事糾紛,與刑事責任無涉。
三、目前相關款項糾紛仍在二審民事法院審理中,並已排定於 10 月 13 日開庭。此時出現相關報導,恐有影響司法審理之虞。合約是否有效、是否構成違約,應由法院依法判定,街口金科呼籲外界靜待司法判決,勿以輿論干擾司法程序。
街口金科重申,將全力配合法律程序,尊重司法機制,以釐清事實真相,維護公司及股東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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