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鏡相人間】冤與怨 蘇炳坤的故事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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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9日上午,高院裁定准予再審,蘇炳坤(左)當庭淚流滿面。右為冤案救援律師羅秉成。
9月19日上午,高院裁定准予再審,蘇炳坤(左)當庭淚流滿面。右為冤案救援律師羅秉成。
當年卷宗顯示,警方曾拿著一條金項鍊、一只金手鐲,要金瑞珍老闆簽收,老闆卻說金飾並非他的,拒絕認領,警方於是將金飾轉交老闆娘簽收。但最後夫妻仍以重量不合為由,退回金飾。卷宗還顯示,報案時,銀樓老闆清楚說出2名搶匪的身高在165至168公分之間。蘇炳坤卻有175公分。
至於「共犯」郭姓男子,蘇炳坤說,特赦後曾在路上遇過他,那時郭也已出獄,蘇炳坤上前大罵:「你把我害得這麼慘,甘有良心?」對方不敢直視他,只答:「你認錯人了。」蘇炳坤說,不久郭男就搬走。
沒人知道郭男如今在哪裡,我們聯繫上郭男的妻子,當初蘇炳坤說與郭男多年沒聯絡,郭妻卻證稱先生常說要去「炳坤」那裡聊天。郭妻在電話中向我們解釋,她後來才知「炳坤」是一間家具行,知道後便已向法官澄清,所以蘇炳坤後來才無罪。炳坤家具行至今仍在,但老闆一聽是記者,連說在忙。
蘇炳坤的特赦證明書。
令人訝異是,郭妻至今不知蘇炳坤二審被判重刑。她比我們又更驚訝,語氣聽來有些難過:「…真的嗎?我以為他無罪了。當年我先生叫我別管,好好照顧小孩,我就跟小孩搬到一個很鄉下好多蛇的地方。」她說,後來2人離異,但仍希望我們別寫出她與前夫的名字,怕小孩有陰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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