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視為台灣新創之光的Gogoro,以6秒鐘換電池的方式,改寫了機車業的營運模式,過去,燃油車都要去中油,或台塑加油,現在只要到換電站,抽換電池就能上路。被Gogoro引以為傲,類似電信商以收取月租費的方式,來提供換電池的服務,也是改變現有機車業單純賣車的商業模式。
但同業卻不這樣看,尤其是執行長陸學森打從一開始,就喊出Gogoro不是機車業者,是一家能源服務商,如果以傳統燃油車的角度來看,Gogoro的換電管理系統,就等同於現在的中油與台塑。「把電池交換的模式,用月租費來包裝,其實根本是在賣電,以目前電業法未開放民間業者售電的規定,Gogoro的換電模式是遊走在法令的灰色地帶。」同業批評。
雖然電業法已經於去年初修訂,僅同意修法通過後1到2年半內,綠電業者可直接賣電給用戶,目前政府尚未開放售電業者執照,除了台電之外,所有賣電行為都屬違法。Gogoro則強調,自己是能源管理公司,電池是歸屬Gogoro所有,消費者租賃的是電池的服務,而非賣電給消費者。
「有消費者把Gogoro的月租收費形容為電信商模式,如果是這樣,建置換電站就該像台灣大與遠傳自行出資建設,而不該用政府資源投入,如果真的要讓Gogoro成為國家標準,政府就該把它收歸國有,這樣大家才會放心。」一家電池廠商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