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恒國際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謝進益指出,海外買房若產生糾紛,民眾就算在當地法律上站得住腳,跨國打官司費用驚人,消費者唯一可做是針對當初代銷的仲介以「沒有充份告知推薦案件的資訊」來求償。
「消費者可以起訴當初的代銷公司請求賠償,但很可能該公司並無資產,告了也只能拿到一張債權憑證;再者,以仲介林政緯柬埔寨購屋的糾紛來看,消費者合約書正本已不在手上,求償難度相當高,但怎麼說買房都屬於消費者行為,可試著跟消保官投訴,或許還有得到賠償的機會。」
申訴可以這樣做
屋比趨勢研究中心總監陳傑鳴表示,消費者投資海外不動產發生交易糾紛時,可檢附具體個案資料送請經紀業所在的地方政府查明處理,並向消費者服務中心、消保官申訴,或向消費者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如果涉及跨國消費糾紛,則可到行院消保會網站進行線上申訴,也可以到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網站,查詢各國消費者保護機構的申訴管道,並且自行檢具申訴資料或透過經紀業協助,向國外企業經營者所在地的國家申訴,或者依照不動產當地的相關法令規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