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事時消費者要公司負責,但事實上當初售屋時,公司分到的錢並不多,就會叫你去找原業務,原業務一定推說自己離職了,叫你回去找公司,雙方互踢皮球的狀況常發生。」香港商匯泓不動產台灣分公司副總經理吳懿倫分析。最保險就是找正派經營的公司購屋,但一般消費者根本很難分辨,只有出事後才會知道。」
若遇到公司與業務互踢皮球時,法律責任究竟在何者身上?日恒國際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謝進益分析,以仲介林政緯柬埔寨購屋的糾紛來看,業者宣稱國際全球地產當時代銷柬埔寨皇家預售屋是跟其他仲介配合銷售,這在法律上屬於「表見代理」行為,就好像A公司開放加盟,不管今天是直營店還是加盟店,招牌掛的都是A公司,消費者當然會認定自己就是跟A公司進行交易。
「也就是說,不管國際全球地產跟其他業者怎麼配合,都不關消費者的事,只要有糾紛,國際全球地產都得負責任。」「台灣代銷海外不動產經常以一案一公司的方式歸避責任,從法律角度來看,消費者本身若沒有能力到海外處理法律程序,就是把自己曝露在極高的風險中,建議還是別碰海外投資案為妙。」謝進益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