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受惠《住宅法》規定,房東成為公益出租人,將房子出租給弱勢團體,可享租金收入每屋每月1萬元以內免稅,今年優惠範圍再擴大,不再只優惠公益出租人!
【報稅必看】包租公、超高所得者 懂得眉角節稅很有感
包租公、超高所得者,今年在蔡政府的推動下,皆有新制上路,只要善用撇步報稅,都可以省得很有感。
根據《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款》規定,若房東委託代管業管理,或出租給包租業、由業者專案管理服務,契約時間達1年以上者,今年報稅可享有每屋每月最高6,000元租金收入免稅,並且超過6,000至2萬元部分,還能扣除53%的必要費用,或者列舉確實損耗及費用減除。
以張先生所得稅率20%、每月有租金收入2萬元為例,將房子委託給代管業管理後,光是綜所稅就能年省1萬1千多元。列式如下:
原本自租該繳的稅:20,000元×(1-43%)×12個月×20%稅率=27,360元(原本還是有43%的費用可以扣除)
包租代管該繳的稅:(【6,000元×0%+14,000元×(1-53%)】×12個月×20%稅率)=15,792元
兩者相減:27,360元 - 15,792元=1156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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