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張慶輝帶著律師團,9點鐘在大門口召開記者會,質疑法院事務官球員兼裁判、程序違法,卻遭君鴻老員工嗆聲抗議。
從3月海霸王少主、董事長莊自立以凱德唐公司名義標下君鴻產權後,張慶輝就透過律師主張,酒店因億大董座鄧文聰涉及幸福人壽掏空案遭最高檢察署禁止處分,拍賣被禁止處分的資產是違法的拍賣程序,聲請提案大法庭審理,最後遭最高法院駁回,5月初相關產權移轉登記過戶。
得知產權易主、無力回天的張慶輝,突然在7月5日召開員工大會,宣布為讓員工資遣費列入優先債權,將參與8日的拍賣所得分配聲請,君鴻酒店也自隔日起歇業,當下眾人雖是一片愕然,卻也只能默默接受;沒想到員工該入帳的資遣費、預告工資卻全無下文。
勞資協商無效後,雙方見面已是君鴻85大樓資產被點交當天,只見張慶輝雙手交疊身前,面無表情地站在層層警力後方,手持大聲公卻不發一語,全交由一旁的律師徐鈴茱代為發言:「照《勞基法》規定,我們是可以列入優先分配的債權,沒想到,高雄地方法院執行處的民事執行處事務官,竟說我們參與分配已經逾時,沒有餘額可以分配。」
她宣稱,前君鴻員工根本找錯人抗議,「大家都不明就裡,以為是君鴻酒店惡意倒閉欠款,事實上不是,員工應該去向高雄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抗議,而不是把矛頭指向君鴻。」
不過,根據《強制執行法》第31條、第32條規定:「因強制執行所得之金額,如有多數債權人參與分配時,執行法院應作成分配表,並指定分配期日。逾前項期間聲明參與分配者,僅得就前項債權人受償餘額而受清償。」君鴻提出參與分配聲明時已經逾時,就只能從「分配餘額中受償」,而該案並無餘額可供分配給員工,終於導致如今局面。
談及此事,前君鴻員工湯志遠忿忿不平地對本刊說:「張慶輝一開始就知道6月沒有去參加分配,還來騙我們員工,說7月的時候才要分配。我們到最近收到法院回函,才搞清楚狀況,當初根本沒有『7月要分配』這件事啊,大家都被他騙得好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