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淑晶與男密友黃鐸自2013年起以套房出租、簽約設局等方式坑殺房客,發生糾紛就扣押金再要求違約金,不給錢就提告,2015年多名受害者出面指控、提告,媒體初估至少有160名受害者,輿論使檢方介入調查,並在2015年4月、9月,分2波起訴她。其中針對檢方第一波起訴部分,新北地院一審認定共78人受害,依18個誣告罪、3個詐欺取財罪及1個強制罪,將張淑晶判刑8年2月,其中1年2月得易科罰金60.5萬,共犯黃鐸無罪。張淑晶不服,提起上訴。
上訴期間張淑晶多次遲到、以「撞庭」為由不到庭,又陸續被踢爆假藉他人名義繼續出租房屋、興訟。一審曾痛斥張淑晶惡行重大,屢對不懂法律的房客提告,嚴重浪費司法資源,二審高院更指出,張的的惡意節節升高,惡行重大,應從重論處,因此重判9年8個月,1年2月易科罰金部分定讞,8年6月刑期可上訴。
張淑晶自2015年3月起陸續被爆出嚴苛租約、違法裝修、竄改租金、巧立名目等劣行,受害者不出單親媽媽、大學生,看中其人生地不熟,甚至撿拾往生者的床墊來回收利用,檢方以詐欺等罪起訴後,案件涉及詐欺部分在法院審理中,而張淑晶員工在裝修套房冷氣時墜落身亡,張淑晶因此被判刑7月,全案可上訴。與眼科院長、盧姓閨密為投資糾紛鬧上法院,互告侵占、詐欺,庭訊結束後,盧女先行離開,卻忘記帶走價值1萬餘元的手機,沒想到張拿走且遲遲不歸還,氣得盧女再告一條侵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