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25 10:40 臺北時間

老牌建商遭控賣瑕疵屋、一屋二賣 北市法務局:違反公平原則

mm-logo
時事
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台北市法務局服務中心主任徐逢源和陳情人葉女(中)召開記者會,控訴國泰建設違反公平交易原則。(翻攝畫面)
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台北市法務局服務中心主任徐逢源和陳情人葉女(中)召開記者會,控訴國泰建設違反公平交易原則。(翻攝畫面)
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台北市法務局官員和民眾葉小姐聯袂召開記者會,控訴上市公司國泰建設涉賣瑕疵屋、一屋二賣。葉女指控,她購買國泰建設的住宅後,發現有違法二次施工、違反消防法規、未依約交付信託契約影本等情形,因而向高雄市政府及台北市政府陳情。但國泰建設卻逕自解約,沒收3,000萬元買屋價金,她因而提告詐欺;沒想到在爭議未解決之前,國泰又直接將她的房屋賣出,讓她損失慘重。應曉薇、台北市法務局消費者服務中心主任徐逢源指出,國泰建設已經違反公平原則,且毫無協商誠意,呼籲建商好好與民眾協調,以弭平糾紛。
台北市民葉小姐在23日的記者會中聲淚俱下,痛訴自己3年多來奔走陳情,國泰建設卻打壓消費者。葉女表示,自己的畢生積蓄3,000萬元已被建商坑殺,如果訴諸司法,還得先繳付400餘萬元裁判費,官司將纏訟數年以上,還不見得會有結果。葉女表示,她從未拒絕交屋,只是希望國泰建設可以把瑕疵改善後再交屋,但國泰屢屢拒絕協商,還抹黑她是投資客,她完全無法接受。
應曉薇議員和法務局消費者服務中心主任徐逢源則表示,依據國泰建設與葉女所簽定的預售屋契約所載的「付款方式」,竟規定葉女必須在交屋前繳付貸款及交屋款,此為「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所未規定的不利消費者之條款,顯失公平,損害消費者權益至鉅。
徐逢源指出,國泰建設應將葉小姐已繳付的價金交付國泰世華銀行信託,並將信託契約影本交付葉小姐。但迄今為止,國泰建設並未交付信託契約影本予葉女,雖符合應記載事項規定,卻未實際履行,法規卻未有罰則,契約顯對消費者不利,違反公平原則。
徐逢源說,依據「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第24點「違約處罰」之規定,違約金的金額應由雙方協商,建商的違約金不得低於房地總價款的15%,民眾的違約金則不得高於房地總價款的15%。即使是葉小姐違約,國泰建設公司卻未與葉小姐磋商,逕自於契約中寫明買方的違約金為房地總價款的15%,已明顯違反規定,且許多地方政府的地政單位已多次公告禁止。國泰建設身為老牌建設公司卻仍明知故犯,令人失望。
應曉薇表示,國泰建設一再宣稱售予葉小姐的建案沒有違法,但高雄市政府建管處和消防局的公文都充分證明國泰建設售予葉小姐的建案違反相關法令規定,因此履約責任應屬國泰建設。
國泰建設和葉小姐的履約爭議尚未結束,且葉小姐也提告國泰建設詐欺、侵占,目前案子還在偵查中,國泰建設竟逕自將房屋售出,將葉小姐所預購的房屋賣給不知情的第三方消費者,更讓人對國泰建設的信譽嚴重質疑。
遭指控的國泰建設則發聲明稱,與葉女已經過多次協商未果,才會照契約內容,解約後過戶,未涉一屋兩賣情事,已經對葉女提出妨害名譽的告訴。
更新時間|2023.09.12 20:36 臺北時間
延伸閱讀

支持鏡週刊

小心意大意義
小額贊助鏡週刊!

每月 $79 元全站看到飽
暢享無廣告閱讀體驗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數位訂閱了解內容授權資訊

月費、年費會員免費線上閱讀動態雜誌

線上閱讀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數位訂閱了解內容授權資訊

月費、年費會員免費線上閱讀動態雜誌

線上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