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嬰幼兒食品添加工業氮、衛生環境不佳產生的健康疑慮,林口長庚醫院臨床毒物中心主任顏宗海進一步解釋,米餅工廠使用工業級氮氣,但衛生條件堪憂,其中的汙染物可能汙染食品,加上孩童屬於敏感族群,風險更高。
另外,文化大學推廣教育部食品技師學分班講師陳俊成也表示,如果不是食品級氮氣,代表沒有人知道裡面究竟有哪些雜質,任何可能性都有,以及現場查獲鋼瓶標示有「禁用於食品」的警語等情況,恐有損及孩童健康之虞。
律師張宜斌指出,業者的做法恐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食品或食品添加物含有害人體健康之物質或異物,進而依據同法第49條第1項之規定,最重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8千萬元以下罰金;另也可能構成《刑法》第191條製造妨害衛生的飲食物品之罪刑,可處6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1千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