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三讀的「房地合一稅2.0」內容包括,新制房屋適用取得時間回溯至2016年房地合一1.0實施時,且持有房屋5年內就出售的所得都會被課較重稅率,例如持有2年內出售會被課45%稅率、超過2年未逾5年課徵35%稅率、超過5年未逾10年為20%、僅10年以上交易稅率不變,維持15%稅率。
另外,三讀條文規定,營利事業、符合特定條件的股權交易、預售屋皆納入「房地合一稅2.0」課徵範圍;針對5年內完成的都更及危老重建的房屋,出售時可比照非自願因素,將課徵稅率維持20%。而可減除的「土地漲價總數額」以公告現值增數為上限;個人未提供費用證明文件時,只能以成交價3%作為費用,上限為30萬元,避免投資客故意墊高成本費用規避稅負。
前天朝野協商時爭議點是政院版原訂「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國民黨立委認為應明定新制生效時間,最好是總統公告後就實施,否則立法院會被外界質疑打假球;民進黨立委認為,因實價登錄2.0新制將於7月1日起實施,可以此時間點同時上路,最後朝野達成共識,因此實施日期訂為今年7月1日。
法案三讀後,國民黨立委曾銘宗發言表示,本次修法可抑制房地短期炒作,希望能穩定房市發展、實現居住正義,今天的修法只是第一階段,未來將加速推動「囤房稅」修法以及房屋租賃市場的公開透明機制,希望朝野立委一同支持。民進黨立委郭國文表示,對今天通過的政策工具寄予高度期待,因為房地合一稅實施後確實讓房市降溫、減少炒作,這次將法人、預售屋納入,具有數倍於1.0效果,可讓房市降溫、降價,達到「雙降」效果。
民眾黨立委蔡壁如說,修法對台灣過熱房市打了一劑「退燒劑」,未來還要推動「囤房稅」,讓囤房重稅、租屋減稅,讓年輕世代的居住正義實現。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說,該黨團提出的量能課稅版本未被採納感到遺憾,但房地合一仍要搭配囤房稅等配套,否則無法解決居住不正義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