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提到的國際法庭,只對特定時間與特定區域的罪犯有管轄權。由於人類在20世紀經歷了有史以來最嚴重的戰爭與暴力行動,死亡的平民約1億人,其中大多數是婦女和兒童,且有近2億人被剝奪了權利、財產和尊嚴,卻僅有少數的罪犯因此被究責,1998年7月,全球多數國家與團體在羅馬召開大會,決定制訂《羅馬規約》,並設立常設性質的國際刑事法院(ICC),用以追訴、審判犯了種族滅絕罪、戰爭罪、危害人類罪等引起全球關注最嚴重罪行的人。2002年7月,國際刑事法院正式在荷蘭海牙成立並啟用。
國際刑事法院檢察官上週(3月2日)宣布,應38個締約國和立陶宛要求,將對俄羅斯總統普丁針對烏克蘭平民發起的戰爭罪、危害人類罪等進行調查。英國首相強生也指控普丁犯下戰爭罪,同時支持國際刑事法院的調查。國際刑事法院首席檢察官卡里姆.韓(Karim Khan)表示,有合理的理由相信烏克蘭發生了戰爭罪和危害人類罪等情事,犯罪事實包括故意殺人、故意造成巨大痛苦、大規模破壞和占有財產,以及蓄意以平民或民用物體為目標。
雖然俄羅斯於2106年因克里米亞問題退出國際刑事法院,但若國際刑事法院提出的是戰爭罪、危害人類罪和種族滅絕罪等指控,就不因俄羅斯並非締約國而構成障礙。另外,烏克蘭也不是締約國,但烏克蘭已接受國際刑事法院的管轄權,所以問題不大。當然,真正要把普丁押上國際刑事法院受審,可說是困難重重,且必須經過漫長的司法程序。即使國際刑事法院將來對普丁發出逮捕令,但法院沒有自己的司法力量,無法直接派遣執法人員進入俄羅斯執法。只有在普丁前往國際刑事法院的123個締約國時,這些國家可以決定逮捕他並移交給海牙,但在國際現實環境的考量下,恐怕沒那麼簡單。
無論如何,國際刑事法院現已應39個國家的請求,對烏克蘭境內的犯罪展開調查,這是全世界譴責俄羅斯入侵的重要一步。
楊雲驊
- 政治大學法律系教授
- 新時代法律學社 理事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