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5.08 05:58 臺北時間

【假律師橫行立院2】她詐完訴訟費還想幫賣房 身分遭揭穿竟嘴硬是疏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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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A小姐(右)質問林女(左)律師資格相關問題時,林女辯稱她只是沒有執業。
A小姐(右)質問林女(左)律師資格相關問題時,林女辯稱她只是沒有執業。
令A小姐不解的是,明明只是單純要求林珮菁退款,程序竟如此繁瑣,且訴狀也要她親自送交法院,不是律師代為辦理。更奇怪的是,數天之後,A小姐收到60萬元,竟是由林女的代書友人代墊,後來林甚至與代書友人建議A小姐,若要完全擺脫家暴的父親,最好把家裡的房子賣掉,才能一勞永逸,並表示可以幫忙介紹房仲找買家,提供一條龍的服務。
A小姐越想越不對,決定自行調查林珮菁的背景,她先透過友人詢問多位立委助理,結果得到「林根本不是律師,卻一直自稱律師」的答案;為求謹慎,她再請朋友介紹資深律師諮詢,對方研判林的行徑有諸多不合理之處;最後查詢法務部系統得知,林確實未取得律師資格。
投訴人(圖)委任林女協助訴訟後,才發現林竟沒有律師資格。
憤怒的A小姐找上林珮菁對質,她告訴林:「林律師,我查過了,妳根本就沒有律師資格,立法院很多委員跟助理都被妳騙了!」林回應:「我只是沒有執業,嚴格來說是準律師,可以擔任法律顧問!」隨後傳給A小姐她「考試合格」的證據,還交代A小姐不得下載,否則會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
A小姐上法務部網站查詢,查無林女的律師登記資料。(翻攝畫面)
A小姐發現,林珮菁通過的只是第一階段筆試,不能自稱律師;林則解釋,她當年是領立法院公費助理薪資,提供諮詢服務,未接案、也無收費,只承認她沒取得律師考試第二階段的實習成績,這個部分「有疏失」。
對此,A小姐無法接受,認為林避重就輕,為了避免其他人受害,才決定出面踢爆林。
更新時間|2023.09.12 20:46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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