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藥署指出,9月14日至11月14日針對市售雞蛋外觀檢查及標示總共查核6,211件、動物用藥殘留則抽驗244件,結果顯示有1件國產雞蛋未標示原產地(國),與規定不符,另有1件國產雞蛋檢出動物用藥Nicarbazin0.636ppm及Decoquinate 0.007 ppm,依照規定應不得檢出。2案均已各裁處3萬元。
食藥署說明,肉雞可以停藥2週再送屠宰,就不會殘留動物用藥,但是蛋雞每天都會下蛋,沒有所謂的停藥期,一旦使用動物用藥就會殘留轉移到雞蛋上,進而被食用者吃下肚,認為或許是業者同時養肉雞跟蛋雞,因混用飼料或其他管理問題而造成藥物殘留。
至於進口雞蛋專案方面,食藥署強調,專案進口雞蛋是百分之百逐批查驗合格才放行,最近幾週也都沒有不合格的產品輸入。市售雞蛋稽查專案將持續到年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