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藥署今(19日)宣布,與地方政府衛生局持續到後市場稽查,2023年度10月至12月總計抽樣檢驗62件產品,包含6件食米及其他穀類、16件蔬果植物類、15件水產動物類、1件禽畜產品、11件蛋品及其加工品、1件乳品類、8件嬰幼兒食品、2件飲用水、1件蜂蜜及1件果醬。
其中2件蔬果植物類(巴西蘑菇)檢出重金屬鎘與規定不符,經地方政府衛生局命業者限期改正後,無產品可供複抽檢驗,後續將加強管理。另業者無法提具來源資料,所轄衛生局分別以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7條第11款及第48條第3款規定,各處新台幣3萬元整罰鍰。
食藥署呼籲,食品業者應落實自主管理,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且限期不改正者,可處3萬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並得命其歇業、停業一定期間、廢止其公司、商業、工廠之全部或部分登記事項,或食品業者之登錄;經廢止登錄者,1年內不得再申請重新登錄。
食藥署副署長林金富指出,被查到違規業者將嚴加列管,今年第一季會再抽驗,除非該業者不再賣巴西蘑菇;而業者為何無法提供來源上游?林金富說明,進貨來源多,向很多進口商購入,通常進口後會用小袋子分裝零賣,推測可能混在一起,故無法追蹤到有問題產品來自哪個進口商。
林金富表示,從日本靜岡縣輸台的「片裝香菇(原木)」被檢出含有每公斤7.9貝克的微量輻射「銫-137」,儘管未超過台灣規定的100貝克/公斤的標準值,但仍依照立法院要求,對微量檢出的業者道德勸說退運或銷毀,因此相關產品未流入市場;這是今年第一批檢出微量輻射的日本食物。
據食藥署的統計數據,自民國100年(西元2011年)3月迄今,台灣輸入的日本食品中檢出微量輻射的案例累計有254件,占所有日本進口食品的0.11%;其中檢出最多的是茶類,共150件,其次是其他食品49件、水產品40件,但所有食品經勸導後,都由業者自行毀銷退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