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衛生局雖在13日要求3天內限期改善,但也未採集食材、未在3天後如期複查,更有對曾勒令限期改善的其他攤商「再次要求限期改善」,宛如過去「寶林案」錯誤重演,諸多長期遭受負評之其他攤商,在過去也都被該局認證「合格」;林延鳳痛批,兒童樂園用餐孩童多,卻是這種品質,教家長怎能放心?
林延鳳認為,市長蔣萬安在其他議員監督「寶林茶室案」時,嗆說「上帝視角」、「後見之明」,但她從兒樂種種問題中發現,市府轄下單位從監督面到執行面,對食安的態度是連「後見之明」都沒有,沒記取教訓,螺絲繼續鬆!
林延鳳也發現,包含「四海遊龍」在內,該美食街商家的Google評論,其中有5家攤商評價不到2星,而「蔬菜發黑」的當事業者「呀咪食堂」僅有1星,甚至「花蓮扁食」出現「扁食有蟲」、「飯沒熟」、「餐墊紙發霉」、「麵有消毒水味」等評論,顯見食安問題相當嚴重。
但「兒樂」5年期間僅開罰4次,林延鳳認為,兒樂對美食街統包廠商極盡「客氣」,多年來僅需負擔二樓攤位內和一、三樓商店租金,每坪實收租金僅1438元,比附近地區的透天厝租金還便宜,卻能享受園內寡占餐飲販賣優勢,以及櫃位轉租收益,業者卻未善盡把關之責,造成民眾權益受損、健康受威脅,相關單位應針對兒樂進行不定期高密度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