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會副主委陳志民直指,Uber Eats的主要競爭對手就是foodpanda,一旦合併就沒有市場競爭制衡,「潛在競爭對手」也很難在短時間內進入市場,換言之,外界憂心的提高消費者價格、商家抽成等不利情況可能發生,因此駁回Uber Eats併foodpanda。
陳志民說,業者主張合併可提高「經濟利益」,進而提升外送密度、配送效率等,但這種說法難以檢驗真實性,「業者所說的好處和利益,不一定要透過合併才能實現,與限制競爭的結果相比不成比例,因此不被委員會採納。」
為此,Uber Eats表達「失望」,重申自決定合併以來,提出多重附帶條件提案,不僅為公平會解決擔憂,也是堅信合併可帶給外送員、商機、消費者及台灣經濟最大利益。如今,合併案遭駁回,Uber Eats表示:「我們會繼續投資台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