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改國是會議針對檢察官法律定位,安排於第三分組討論,昨(26日)討論高院法官林孟皇提案,將檢察官視為行政官,檢察官不再適用《法官法》而是另訂《檢察官法》、《檢察署法》,經表決後,9票同意,8票反對,因同意未達過半數11票,會議召集人瞿海源宣布,此次國是會議將不建議訂《檢察官法》、《檢察署法》;但原本檢察署前的「法院」二字,則決議除去。
法務部長邱太三認為檢察官必須維持司法官屬性才能避免政治干預,同組委員律師尤伯祥、導演馮賢賢則認為,檢察官本來就是行政官,對於檢察官法律定位改為行政官,因目前無具體方案,且討論無共識,因此未來將另由法務部及司法院舉行學術會議討論。
原本法務部以為檢察官定位問題,可以就此打住,繼續討論其他議題,但明(28日)登場的第四分組,由律師張靜提案,在討論人民參與審判時,將要提議請籌委會同意由該組再次討論檢察官是否應定位為行政官, 並再針對是否將現行檢察署前的「法院」兩字刪除,並建議院檢不再合署辦公,法務部對此指出,司改國是會各組均有分工,實在不宜針對同一問題於不同分組一再重複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