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庭訊於上午10時10分開始,傳喚鄧文聰及同案被告黃正一,但合議庭苦等不到鄧的律師杜英達、蔡世棋及許文彬,審判長問鄧文聰,為何律師都沒有出席,鄧文聰回答,3位律師之前有告訴過他,因為今天有其他的庭要開,全都衝庭,因此無法到場,審判長當庭表示,此案為3年以上重罪的強制辯護案件,被告沒有辯護人到庭,庭訊無法進行,要求鄧文聰再與律師協調,以保障訴訟權。
審判長也當庭宣布,為確保庭訊能順利進行,下次庭訊時,將會請公設辯護人到庭,若鄧文聰的律師仍未到,就會直接由公設辯護人替鄧文聰辯護,否則像今天排定了庭期,卻無法進行,影響案件進度,鄧文聰則點點頭表示同意,庭訊7分鐘就結束。
幸福人壽前董事長鄧文聰因涉嫌掏空百億元資產,一審遭重判28年,他收押在台北看守所近2年,目前上訴高等法院審理中,2月間鄧文聰以身體狀況不佳等理由聲請交保,獲裁准3.5億元交保以利就醫,經檢方抗告後,最高法院直接駁回他的聲請。
鄧文聰日前出庭時強調自己是無辜的,不會逃亡,全案是瑞士盈豐銀行(EFG銀行)所為,他希望能交保,出去打官司控告EFG,他將組律師團隊打官司,對抗EFG這個金融怪獸,幫中華民國討回資產,也願照三餐至派出所報到,法院仍未裁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