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媽在郵局幫16歲的女兒買了1張6年期儲蓄險,年繳保費58萬5,700多元,投保時以自己為要保人、女兒為受益人,6年期滿可領回360萬元,原本愛女心切想幫女兒存出國夢想金,豈料滿期領回卻收到國稅局通知,要求補繳贈與稅14萬元,同時還因漏報這筆贈與款項,國稅局再開罰1倍、罰鍰14萬元。
【保險非免稅】幫子女買保險 這樣做3大稅不上身
坊間很多父母幫子女買保險,當成教育基金或留給小孩日後成家用,他們誤認買保險免稅,加上業務員也鼓吹:「保險給付免稅,趁早買保險做好節稅跟財產移轉規劃!」但最近發生多起保險給付卻需補稅的案例,讓許多家長驚恐,是否幫子女買的保單日後要繳交贈與稅、遺產稅、所得稅?其實只要搞懂要保人、被保險人與受益人角色,就能輕鬆避掉稅負問題。
滿期受益當年 超額即需課稅
「業務員跟我說,每人每年贈與免稅額是220萬元,我每年付不到60萬元啊!為什麼要跟我追討稅金?」原來王媽媽的保險業務員不夠專業,加上自己也不懂,2人將贈與免稅額解讀錯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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