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風雲人物】當我說我愛你是認真的會員專區人物祁家威與伴侶1988年在228公園相識,2人交往至今近30年,已經是一輩子的伴侶,但2人並沒有結婚的打算,他說爭取同婚為人作嫁,只是爭取做人的尊嚴。文 李桐豪攝影楊子磊影音鄒雯涵何懿原主播智偉發布時間 2017.12.27 04:59 臺北時間更新時間 2023.09.12 20:26 臺北時間同性婚姻一鏡到底婚姻平權年度風雲人物祁家威賴清德封面故事已複製連結贊助本文已複製連結贊助本文爭 讓自己活得像個人等 四處衝撞31年日前,本刊專訪行政院長賴清德,問他曾公開承諾婚姻平權年底會有進度,這個目標是否不變?「大法官會議已經作出解釋,希望2年內完成修法,這一部分行政院會遵守,我在立法院備詢的時候,我關心一下進度,我們是沒有放棄在今年之內完成修法,目前還在討論中。」「所以法務部還沒提出方案?」「沒有,他們還在討論中。」「有方向嗎?是修改民法,還是立專法?」「沒有,他們還在討論,包括內容、包括方向,還需要一點時間。」「你有跟你兒子討論過這個問題嗎?」「呵呵,要問到家人嗎?」「因為他是年輕世代啊!年輕世代對這個議題支持度很高,你沒有跟你兒子聊過,了解年輕世代的想法嗎?」「沒有特別討論過。」 爭 讓自己活得像個人「從大法官釋憲到現在,執政黨毫無作為,他們為一例一休、獵雷艦弊案忙得焦頭爛額,這事對他們而言並不急迫,他們不讓民法走到二、三讀,就是要推專法。」一夕之間,祁家威變成英雄,總統文化獎等諸多冠冕添加在他身上,但他再度接受我們的訪問,沒有一絲喜悅。酷兒先鋒依約前來受訪,一件陳舊紅色防風外套,花白鬍渣沒剃淨,178公分,47公斤的體重,看上去乾瘦,自嘲「隨便一蹲,別人把我當遊民」,雖說不在乎外界怎麼看他,卻也忍不住抱怨本刊6月的報導把他當怪老頭,口氣酸溜溜的,「不過那樣也好啦,外界對我存著這樣的刻板印象,對我就不會有戒心,我就可以專心做我要做的事。」祁家威1986年出櫃,同年赴台北地方法院申請同婚遭拒,此後30多年,為爭取同婚,與國家機器對抗,2年前聲請大法官釋憲,今年5月大法官稱民法未保障同婚違憲。什麼事?「爭取一個完整的制度,讓自己活得像一個人啊!」再次訪問,進行2輪,每次至少2個小時起跳,他滔滔雄辯,講話速度飛快,全無旁人置喙的餘地,「我建中肄業,學歷只到國中,我有25個中研院博士等級的專業,精通哲學、醫學、宗教、法律、財經…,談同志平權和愛滋防治,台灣沒人敢挑戰我。」等 四處衝撞31年上世紀90年代,祁家威常做奇裝異服打扮,吸引世人對愛滋議題關注。(聯合知識庫)他口氣狂妄,但自成一套邏輯,高中肄業生大半輩子和國家機器對抗,知法,也玩法,年深日久也變成了法律專家。1986年,他在麥當勞開國際記者會,成為全台第一個出櫃的男同志。同年,他至台北地方法院公證處請求與另一名男性公證結婚遭拒,此後30多年,他透過行政、立法、司法部門處處開戰場,窮極請願、訴願、再訴願、民事訴訟、行政訴訟、異議、抗告、聲請大法官解釋憲法等層層法律管道,企圖爭取同性婚姻權益。今年3月,該同婚釋憲案在司法院憲法法庭進行言詞辯論,「同性戀是對的,對的人要做對的事,為什麼不可以?如果同性戀與結婚兩者都是對的,可以讓對的人做對的事,有什麼問題?」他說,他為了這一天已等了31年6個月24天。生命中所有重大的時刻,他總是記得清清楚楚,「我第一次踏進公園(二二八公園)是1984年9月10日,那一段時間,我在公園逢人都說我要公開跟社會要基本人權,別人聽到,都說我痴人說夢、天方夜譚。後來,我開記者會出櫃,記者會後我又到新公園,大家說你怎麼去開記者會?我說我不是開玩笑的,就像我每一次對人說我愛你都是很認真的,我說的事情,從來沒有鬧著玩的。」那些以愛試法的先驅者第一次請求同性公證結婚:1986年,男同志祁家威請求與男性友人公證結婚,遭政府機構拒絕。第一場同性公開婚宴:1996年11月,許佑生與烏拉圭籍伴侶葛瑞(Gray)於台北市福華飯店結婚。第一次同婚釋憲:2000年9月,祁家威具狀聲請同性婚姻釋憲。2001年5月,司法院大法官決議不受理。第一次連署《同性婚姻法》:2006年10月,立委蕭美琴提《同性婚姻法》草案,因賴士葆、王世勛等23名立委反對,該草案無法通過一讀。第一次承認跨性別婚姻登記:2013年,內政部承認跨性別伴侶吳伊婷、吳芷儀變性前的婚姻有效。第一次推動多元成家:2013年,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伴侶盟)將「多元成家立法草案」送進立法院,10月立法院將該草案「婚姻平權與同性婚姻法制化的民法親屬」、「繼承篇部分條文修正案」一讀通過,將交付司法法制委員會審查。祁家威與那些同婚先驅者的故事之一祁家威與那些同婚先驅者的故事之三本新聞文字、照片、影片專供鏡週刊會員閱覽,未經鏡週刊授權,任何媒體、社群網站、論壇等均不得引用、改寫、轉貼,以免訟累。更多內容,歡迎訂閱鏡週刊、了解內容授權資訊。小心意大意義,小額贊助鏡週刊!贊助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