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擄人勒贖 他一度遭檢方求處死刑會員專區人物2012年3月12日,顏正國三度申請假釋獲准出獄,終於揮別蹲了11年的台中監獄。(中央社)文 黃文鉅攝影楊子磊影音管佈霖主播智偉發布時間 2018.02.19 07:04 臺北時間更新時間 2023.09.12 20:26 臺北時間更生人顏正國好小子一鏡到底已複製連結贊助本文加入訂閱會員已複製連結贊助本文加入訂閱會員自我放逐 戲如人生好小子一戰成名,帶來了璀璨光環,也留下包袱。國一註冊當天,數十人守在校門口,等著跟顏正國單挑,加上同學時不時的言語霸凌,精神壓力沉重。陳崇榮也曾自剖童星光環帶來不少壓力,只不過他怕事隱忍,顏正國卻是火爆浪子,凡事先問拳頭,成天廝混在彈子房(撞球間)、上街頭飆車、械鬥,為了麻醉內心的孤寂與茫然,他甚至吸食安非他命。自我放逐 戲如人生14至16歲,他因贓車、傷害等罪嫌,頻繁進出少年觀護所,「既然被冠上『歹囝仔』的帽子,我還有什麼理由表現得像個安安分分的好學生?我開始用暴力發洩我的不滿,用拳頭表達我的憤怒。」我問,如果時光倒流,最想回到幾歲?他說14歲,因為那是一切壞事的起點,「至少會讓我知道什麼是『怕』。」說穿了,每一趟自我放逐的不歸路,都因為他的內心栓著不被全宇宙理解的苦衷。「但若沒有經過那些雜質的沉澱,我也不會變成現在的我了。」本新聞文字、照片、影片專供鏡週刊會員閱覽,未經鏡週刊授權,任何媒體、社群網站、論壇等均不得引用、改寫、轉貼,以免訟累。更多內容,歡迎訂閱鏡週刊、了解內容授權資訊。歡迎加入鏡週刊 會員專區限時優惠每月$79元 全站看到飽加入premium會員$10元可享單篇好文14天 無限瀏覽解鎖單篇報導已經是會員?立即登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