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莘玲舉例,兒虐常見的傷勢有多種,光是被打,就必須研判是哪種工具:棍棒、皮帶、衣架、掃把…等,確認類型後,才能找出物證,此外還有燙傷甚至咬傷,「有些大人照顧小孩照顧到抓狂時,就會咬小孩。」
【首位女法醫番外篇】讓受傷的孩子都被接住 1件兒虐案出動6專科醫師
兒虐案件的驗傷聽來不難,實則相反,催生高雄醫學院附設醫院「兒童少年驗傷醫療整合中心」的高醫病理部法醫病理科主任尹莘玲說,整個團隊涵蓋18個部門,多達59人,這還不包括市警局、地檢署等外部合作團隊。
驗傷需謹慎研判,因為若確認是兒虐、且啟動司法調查時,一切講求證據,例如尹莘玲前陣子才又出庭作證,那是一樁兩年前的兒虐案,經高醫團隊中的小兒科、皮膚科、影像科、牙科、骨科…各科醫師診斷後,確認受虐幼童身上有皮膚病、咬痕、骨折、腦部出血等等。
但上了法庭,對方聘請的律師針對鑑定報告的專業度,一一提出質疑,尹莘玲說:「對方的律師要求我們把每個醫師的專業都講出來,可能他想從裡面找出一些毛病吧,這也是他的職責啦,我就一個一個講,例如我們的骨科醫師,他的專長就是小兒骨折,還有我們的影像科醫師也很厲害,可以從影像判定小孩是急性出血還是亞急性出血。」
還有咬痕,尹莘玲說,判定咬痕的是一位極權威的牙科教授,「法醫學有個名詞叫咬痕比對,我們會先跟檢察官聲請採證齒痕的鑑定許可書,然後去警局幫嫌犯當場採齒痕,再回醫院做成石膏,做好之後跟小朋友身上的咬痕做比對,如果嫌犯的石膏齒模跟咬痕完全符合,就表示是這個嫌犯咬的,我們的牙科教授會寫咬痕鑑定報告。後來嫌犯(褓姆)也承認是她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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