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說要扣押的時候,我問是不是違法?對方說不是,當下我就覺得很奇怪。」今年31歲的蔡小姐向本刊表示,去年從日本旅遊返台,隨身攜帶的二條加熱菸即遭海關查扣,當下只覺得倒楣,回家後上網一查,才發現是政府對加熱菸的管制不清楚,因此打算提起訴願,要求海關撤銷扣押處分。
屬性未定 法令不明
外界質疑海關扣押恐於法無據,對此,關務署官員無奈表示,海關必須等主管《菸害防制法》的國民健康署、主管《菸酒管理法》的國庫署認定加熱菸屬性後,才可以放行,「海關只是邊境執法機關,東西能不能入境,都要依照主管機關給的法令規章來辦。」
事實上,蔡小姐並非個案,本刊調查,海關自2016年,至今已查扣加熱式菸草逾5萬條、加熱器上千組,一位法界人士透露,目前國內的加熱菸相關訴願案就多達7、8個,都將在2、3、4月陸續開庭,最快年中就會有一審判決出爐。
「政府一方面認為加熱菸不能直接比照傳統紙菸進口,一方面又要比照紙菸列管,乾脆請國庫署、國民健康署到法庭上一次說清楚:『你們認為,加熱菸到底是什麼?』」該人士說。
到底加熱菸是什麼?根據世界衛生組織定義,加熱菸是以加熱菸草的方式產生尼古丁,與加熱「可能含有或不含尼古丁煙油」的電子煙不同,前者的性質更類似於傳統紙菸,一樣是以菸草作為消耗品,只是用加熱的方式取代明火燃燒。
多國開放 立委陳情
目前英、法、德、義大利、瑞士、日本、韓國、紐西蘭、加拿大在內,共40多國開放加熱菸上市,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DA)去年5月也核准美國上市許可。據FDA的研究,「菸草加熱系統所產生的霧氣裡面,有害化學物、毒物都比香菸產生的煙更低,以目前可取得的證據顯示,完全轉用菸草加熱系統的燃燒式香菸吸菸者,將可減少毒性暴露。」民進黨立委何志偉去年就舉出FDA的說法替民眾陳情。
根據研究,香菸造成肺癌主要與燃燒所產生的焦油有關。「傳統紙菸點燃後,菸頭溫度介於600到900度間,菸葉熱裂解後,產生多環芳香烴、亞硝胺、揮發性有機汙染物、一氧化碳等有毒物質,這些物質附著在炭微粒,最後沉降出來,就成了焦油。」陽明大學環境與職業衛生研究所教授劉宗榮解釋。
「加熱菸的加熱溫度雖足以讓菸草釋放尼古丁,但不造成菸草熱裂解,所以幾乎不產生焦油,但第三方檢測公司Labstat曾測出加熱菸產生像苯芘林、亞硝胺等物質,不是沒有危害,但和傳統紙菸相比,有害物質減少約9成。」但劉宗榮也強調為了健康,民眾最好還是戒菸,但如果真的戒不掉,使用比較不壞的產品也是降低風險的選擇之一。
依函扣押 旅客異議
海關扣押加熱菸引發爭議,環保署前副署長符樹強認為,政府應該給民眾一個交代,因為加熱菸原料與傳統紙菸相同,都是菸草,「要嘛同時禁止傳統紙菸跟加熱菸,否則不能剝奪對民眾危害相對較小的選擇。更何況,連財政部長都在立院坦承,確實是在缺乏法源依據之下,查扣加熱菸。海關還是根據去年『加熱式菸草產品管制規範會議』函文執行扣押。」
根據衛福部與財政部召開的「加熱式菸草產品管制規範會議」的會議紀錄,可明顯看出二大主管機關尷尬立場。財政部在會議中坦言,由於缺乏禁止進口的法令依據,海關查扣加熱菸頻遭民眾質疑,已有旅客提出聲明異議,如果時間拉長導致查扣產品變質,恐衍生國賠等問題,希望衛福部評估公告「加熱式菸草不得製造、輸入或販賣」。
衛福部卻回過頭稱即便將加熱菸納入《菸害防制法》管理,也只能管制其廣告、促銷、吸食等行為,反倒《菸酒管理法》的主管機關是財政部,「加熱菸是否可以申報進口,仍應由主管機關(財政部)依據權責法令判斷。」財政部則提醒,因為《菸酒管理法》只能禁止進口「私菸」及「劣菸」,並無法禁止取得菸酒進口業許可執照的業者進口;幾番來回後,最終才決定由衛福部先發函要求財政部禁止加熱菸進口。
草案送審 亂象待解
究竟加熱菸無法可管的亂象何時有解?衛福部官員對本刊表示,《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已於去年送進立法院,未來將直接對加熱菸業者製造、輸入跟販賣的行為開罰,不過,由於立法院屆期不連續,修法程序必須在今年的新會期重新闖關。
曾以加熱菸議題質詢財政部的立委吳秉叡認為:「要認定加熱菸非法,衛福部就必須說清楚,它什麼原因非法,要修改法令禁止它,但從美國的研究資料來看,傳統香菸的有害物質比加熱菸還多,如果單方面禁止加熱菸,就變成反而允許對民眾危害比較高的產品進口,會有矛盾的狀況。」
但也有人強烈反對,長期對抗菸害的董氏基金會認為,這跟之前業者推出淡菸來協助戒菸一樣,只會讓吸菸者更加菸不離手,如今故技重施,以減少菸害為由,改以加熱菸來穩固市場,但減害還是有害,由於加熱菸造型新潮,只會害更多學生吸菸,呼籲政府不能開放加熱菸等新興菸品。
目前衛福部阻擋加熱菸進口的態度依舊,在面對「傳統紙菸行、加熱菸不行」的雙重標準之下,要如何說服立法院諸公以及社會大眾,將考驗官員們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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