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業逾20年的律師黃秀蘭,長期鑽研智慧財產權相關法令,處理影視案件經驗豐富。近年她常透過教學或演講,以深入淺出的方式向影視工作者解說實務案例,協助他們了解條文,傳遞法律知識。
從小熱愛文史哲,黃秀蘭大學卻因父親建議選修法律系,一路讀到法研所畢業。她執業初期擔任民刑事案件的訴訟律師,後來因緣際會與滾石唱片合作,處理製作專輯牽涉的智慧財產權問題,當時是華語唱片起飛的80年代,製作人李宗盛、小蟲,或歌手周華健、張信哲的每份合約,她都嚴謹以對。黃秀蘭用「蘭天律師」的筆名出版法律相關書籍,把真實案例改編成具啟發性的故事,包括侯孝賢、杜德偉都具名推薦,甚至連正在互打官司的青峰與林暐哲也都推薦她的書。
黃秀蘭說:「 我那時候發現,音樂工業最講究合約和法律關係,因為音樂最有穿透力,你可以不去了解它的歷史背景、語言或旋律,全世界都可以欣賞、引發共鳴。因此在西方世界,音樂產業發展最快、最蓬勃,合約就會愈來愈明確。」
學習到西方的遊戲規則後,黃秀蘭與滾石唱片也把它引進製作專輯的各個環節,從製作人、歌手到專輯發行所需的封面、文宣,以及在唱片行實體銷售等,都會簽下不同的合約。
她說:「我很感謝滾石唱片老闆(段鍾潭),非常重視、也尊重法律專業人員。開會後,他完全採納我的法律建議。一路跟著他,經過唱片音樂的各種起落,直到現在,滾石內部若有什麼重大的法律問題,還是會找我諮詢,我們變成是朋友、也是當事人的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