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3.31 05:59 臺北時間

【意外險理賠4】全民瘋路跑 跑者猝死意外險賠不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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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理財
每年大小路跑賽事達數百場,跑者中暑、受傷、甚至猝死案例時有所聞。
每年大小路跑賽事達數百場,跑者中暑、受傷、甚至猝死案例時有所聞。
每年國內大小馬拉松賽事達數百場,日前大型馬拉松賽事剛解禁舉辦,就又傳壯年跑者猝死事故。
馬拉松跑者猝死事故時有所聞,過去也曾有家屬因為理賠金跟保險公司對簿公堂的實例,因為意外險不理賠被保險人因內在原因或疾病狀況所導致的事故,尤其當「意外」與「疾病」發生的時間很接近時,最容易產生爭議。
國泰人壽理賠部協理吳方興表示,這類猝死案例只能確定被保險人是「突然的死亡」,但究竟是本身疾病或外部原因造成?「解剖相驗」是釐清死亡原因的最佳方式,可以減少模糊爭議的可能,「但不是所有案件,檢察官都會採取解剖方式相驗死因,遇到這種情形,事故發生經過的查證,跟被保險人死亡前的體況或病史,也是判斷依據。」
公勝保經經理吳建志指出,意外險的理賠要件,目前法院判決及學者通說見解認為必須符合3條件:1是外來性,也就是事故的發生是外在情境下所造成的,而不是被保險人的內在原因或疾病狀況所導致的;2是突發性,是短暫發生、讓人措手不及的;3是不可預見性(非自願性),事故不是被保險人可預見或故意所致。
尤其當「意外」與「疾病」發生的時間很接近時,最難判定、也最容易產生爭議。「如果造成事故的原因有2個以上,一般就可能採『主力近因原則』判定,找出最主要的原因。」吳建志表示,假如事故原因有二,一是氣候變化(具外來性),二是誘發猝死的相關疾病,當主因是前者時,那麼意外險就會啟動理賠。
過去曾有被保險人參加路跑,在抵達終點後,意識逐漸喪失、緊急送醫不治,保險公司拒絕理賠並主張:「是心臟疾病所致心因性猝死,屬個人內在疾病、體質所致,非意外傷害事故」「被保險人參與路跑屬故意挑戰自我體能極限致死」。
但法院判決卻認為,心因性猝死較少見於可參與長時間激烈運動者,被保險人死因是超乎體能極限的外來因素,引發熱衰竭、熱崩潰致死,具偶發性要件,且沒證據證明被保險人故意讓自己陷此狀況,再則,路跑活動也不是意外險不保事項,經1、2審皆判保險公司需賠保險金。
更新時間|2023.09.12 20:37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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