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字二:奴隸 自稱美四等公民
1990年,周文偉歸化為美國公民,隔年返台,於多所大學、商專擔任講師等教職,據近日公開資料,校方因他曾經曠職而不續聘。2000年後,他稱「放棄台灣的一切」,此後輾轉於美、中、台三地,2003年曾嘗試赴中國江蘇江南大學任職,執教僅4個月,他卻稱自己早在2001年間「前往祖國26次」;又在文中稱自己在中國「捐贈新台幣160萬元」,卻沒寫捐贈對象。
分析周文偉自述,他文字夾纏,邏輯跳躍,行文多處矛盾,卻總有一個自圓其說的版本。他以極大篇幅控訴在拉斯維加斯麗都酒店如何被當「奴隸」、遭黑人經理欺負,只是,細看他附在書中的英文原件,申訴調解紀錄卻與他的認知明顯不符:「廚房非常忙碌,經理要求David快洗墊子,但周文偉把墊子放一旁,做別的事,經理認為周文偉不聽工作指示。」「周文偉稱,經理要求他洗墊子是把他當『奴隸』,但洗墊子是公司付錢請他來做的工作。」
據他自稱,1980年8月,周父將台中房子抵押貸款,讓他帶著1萬美元到美國德州塔爾頓州立大學讀企業管理,他形容當時有2個月以上,總夢到有棟房子壓在胸口。為緩解壓力,他將繳完學費後剩餘的6,000美元,一半留下自己花用,其餘3,000美元則寄回老家。
他的美國夢很快幻滅。他稱,曾慕名前往一家高級中餐館打工,領到工資支票只有1.76美元,立刻辭職,「我深深感覺那就是張證明,我就是『美國奴隸』的證據。」
他將這些經歷寫成另外二本書:《天堂的奴隸》《買家的隱形密探》,在台灣自費出版,還期望拍成電影。他曾考慮讀法學博士,在美當律師,但由於自費出版須償還欠款,他只好繼續當服務生,又因跟餐廳老闆索討薪資打官司費用高昂,流浪街頭,自稱一度入住收容所。
周文偉常提到華人遭種族歧視,數度自況「美國奴隸的奴隸」「比黑人更不如的四等公民」,弔詭的是,抱怨遭種族歧視的同時,周文偉也毫不遮掩他對「非我族類」的歧視。他書中提及人物,大多被冠以黃、白、黑或其他種族標籤;例如,他曾在南卡州開餐廳,「1990年4月我放棄了餐廳,拒絕再當訛人、詐人、噬人猶太房東的奴隸了!我在美國打工多年老當奴隸,好不容易開了個精緻中餐廳,卻又淪為狠、毒、殘猶太房東的『付租奴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