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正華,44歲,新北人,工程師
一個為什麼,會引來更多的為什麼,「真的不要問,因為連當事人都不知道。這是無解的,你只會覺得被怪罪。第二是,這很難應對,你能回答『我不知道』嗎?很怪嘛,真的會有一種…(對方)好像在辦案(的感覺)。」
案發經過是這樣的:2年前的端午連假結束後,上班日,早上他出門上班,晚上8點回家,發現太太趴在主臥床邊,已失去生命跡象,法醫勘驗後確認死因為用藥過量,最後以自殺結案。
曾以為理解 逝者留謎團
吳正華和太太在2004年相識,很快同居,10年後「因為開始會想到手術同意書上需要有人簽字」而登記結婚,但2人有共識不要孩子,經濟壓力是原因之一,婚後2人仍在學歷上努力精進,學費、生活費是不小負擔,再者,「她覺得這個世界上的人已經太多了。」吳正華只是沒想過,太太也將自己列入那「太多的人」之一。
他一直知道太太在國中二年級時,曾經嘗試自殺,但太太之後出國留學,返台後並無特別異狀。憂鬱症復發,在什麼時候?吳正華思考了一下,說了他整場採訪語氣最悲傷的一段話:「我以前可能可以回答你,但自從她自殺以後,我發現很多問題,我其實不理解。我曾經以為理解了…」
一個生命的終結,是另一個生命「打起死結」的開端;走的人留下謎團,但永遠不會有答案。吳正華說,太太有病識感,「有時候她可能就不想起床,沒有動力,也不洗澡。有時候也會談一些負面的事,比方說活著幹嘛?沒有意義。有機會應該讓給別人活。她說她吃的、喝的、出國玩…都體驗過了。她中央大學畢業時,是致詞代表,但她跟我說,那一天之後,其實就可以死了,她覺得已經夠了。」
說這句話的那一年,太太才30歲。「有些話我現在不時還會想到,比方她說她最大的問題是腦子壞掉,因為一般人要死,可能是一個衝動,你要說服自己;但她是要說服自己活下去,如果找不到理由,那就不需要。」
被房東求償 覺得太委屈
吳正華形容自己是典型的理工男,冷靜、理性、自持,但事情發生之後,這些形容詞全成為冷酷、缺乏同理心、愛說教,自己控訴自己。當太太陷入厭世情緒,他對她說:「生物都有求生的本能。我說無意義也沒有不好,什麼都有意義,也不對啊。會不會是問題問錯?沒有意義跟想死會不會是無關的?而且意義的定義是什麼?」
太太回答不出來。當時,吳正華以為這是成功的說服,如今再看只是失敗的溝通。
憂鬱疏通不成,太太轉為躁鬱,消費行為開始改變,百貨公司週年慶,一天刷爆信用卡15萬元的額度,香奈兒口紅買了5、60條,Coach包有十幾個,「我也大吼過,因為她後來就盜刷我的卡。我話說蠻重的,我說總不可能我們一起去撿破爛?不是我開口閉口就是錢,這是很現實的…」一根又一根的稻草疊加,太太選擇結束生命。吳正華回憶2人有過的所有對話,感覺自己是把稻草疊加上去的人。
事發後,警方以太太指紋解鎖手機,他意外發現太太一直在外有人際糾紛,死亡成為他重新認識太太的契機。其時他們在淡水租屋,房東獲知消息,很快找他談判,求償500萬元。他上空中大學自學法律打官司,同時也將影響婚姻的外人告上法庭,「我當然還是怪自己,有些人可能在那個當下,想死的心都有了。當時我有一個想法是,我一定要找個對象發洩怒氣。我知道不完全能怪他,但我有憤恨,我也想過最好告到他身敗名裂、活不下去,這些念頭都想過…到最後才發現我只是在發洩怒氣,選擇和解。」
與房東的官司也打贏了。談到被房東求償,他說:「我就覺得太委屈了。老婆自殺死掉了,我還要這樣被求償?」他說到用手敲桌,「我覺得沒有道理到極點了。可是理智上我又知道,千錯萬錯,不會是房東的錯,他很倒楣嘛…」
巴不得鬧鬼 想問為什麼
屋價跌價免責,但自責難逃,想起那間屋子,他仍心有餘悸,「我們2016年搬過去,那時太太憂鬱症已復發,房子在12樓,陽台沒有封,我搬去的第一年,晚上有時會驚醒,想說我太太會不會跳下去?」事發後,他又住了近1年,把租約住滿,「因為我真的沒辦法動。那時候能夠每天上下班,我覺得很厲害了。要搬家時,一動手打包,真的是把那個傷口扒開來。」
房東也曾提議直接將屋子折價賣給他,「很兩難,有些人會想要留在那個地方,留住整個記憶。」夫妻倆都愛動漫,假日常一起整天追劇,是愉快回憶,「但現在會想,她是不是只是配合我?」遠離傷心地也是合理選項,「有些人說會鬧鬼啊,我跟你說,真的巴不得祂跑出來。以前會說怕鬼,現在觀念都改了,巴不得祂跑出來,我還可以問:『為什麼?是不是我的錯?』」
吳正華說,自責是很有創意的,「你要自責起來,可能覺得出生就是錯的,然後又害別人跟著你18年。」這2年他同時遭逢父母離世,但從沒有人會在這件事上展現過於旺盛的好奇心,成為明顯對比。
如今他住回老家空屋,1人2貓與一屋子的遺物。太太愛看書,留下大量書籍,他想處理掉,轉念又發弘願,「我處理掉之前,想把書都讀一遍,看是不是也能多了解老婆一點?」
也想為老婆多做一點事。今年9月,台灣自殺者親友遺族關懷協會成立,他擔任副理事長,接受我們採訪,也是再一次扒開傷口,但他已能視作經驗分享,有問必答。於是我們也就踩了所有能踩的雷。當我問:「你是否想過,太太某種程度也是放你自由?」他淡淡笑了一下,說協會正在整理一份「一秒惹怒遺族」清單,這也是其中一句。清單後來改名為「一秒讓遺族沉默」,但事實是,能讓遺族沉默的事,實在太多。
被岳母安慰 感覺獲原諒
吳正華說,他的約會,後來進行了「修正」,不再第一時間就提「喪偶」,因意識到自殺本身就帶有難以抹除的汙名,沉默其實是種自我保護。但創傷並不是不說就不痛,吳正華發現自己常在約會過程,一談到雙方金錢觀,就忽然過分認真;又或者,當對方開玩笑說最近工作好無聊,好厭世,好負能量,明知道「這其實就是新世代的對話方式嘛,但我完全無法。我會想,對方是不是有憂鬱症?我發現我完全輕鬆不起來。」
唯一的安慰是太太的家人,吳正華最後跟我們說,岳母曾安慰他:「如果不是因為你,她活不到這個歲數(40歲),可能30歲就走了。」那一刻,他深深感覺被原諒,而那或許就是身為遺族最重要的事:原諒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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