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自殺者親友遺族關懷協會的理事長李沐芸(原名呂欣芹,後改名),又和我們講了一次那個故事:29年前,大她4歲的姊姊選擇從11樓的住處一躍而下。在那之前,姊姊曾多次嘗試自殺,有時吞藥,有時割腕,多次大鬧急診室,她漸漸相信一切不會成真。事發那晚,她正好回爸媽家,凌晨4點,家裡的電話多次響起,每次都響5聲便掛斷,她因夜深沒有去接,心裡也深信姊姊不會「真的」出事。
【鏡相人間】生者的艱難 自殺者遺族的傷與痛
失去親友,是生命中不可承受之重,如果親友是自主選擇死亡,此重大失落,則可能因長久陷於困惑、自責之中,成為難以療癒之傷;因社會對「自殺」的各種汙名與偏見,成為無法言說之痛。當政府將多數資源投入自殺防治,生者的艱難該如何被撫平、安慰?
一個生命的終結,可能是另一個生命「打起死結」的開端。我們採訪了4位自殺者遺族,請他們分享在失去手足、配偶、孩子、母親後,在傷痛中看見的難題與困境,與尋求和解、自我原諒、正視深淵的過程,也看看那些破碎、責難與黑暗,是否有機會更有效地被理解、包容與陪伴。
家屬陷自責 緘默難言傷
姊姊在當天凌晨4點多跳樓。那年李沐芸18歲,以第一名成績自高職畢業,保送二專,畢業典禮領了6個獎,表面風光,但內在逐漸被「我是凶手」的想法侵蝕,白天無法快樂,晚上無法入睡,最後撐不下去輟學。
今年9月,她成立台灣第一個針對自殺者遺族的關懷團體,因為她發現,多年來,和她有相同經歷者,始終找不到合宜去處,去抒發悲傷,去尋求理解,去討論困境,去彼此陪伴。
本新聞文字、照片、影片專供鏡週刊會員閱覽,未經鏡週刊授權,任何媒體、社群網站、論壇等均不得引用、改寫、轉貼,以免訟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