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市面上出現不少「臭雞蛋」,為飄洋過海的過剩巴西進口蛋,農業部雖表示巴西蛋最多可以保存4個月,但農產品運銷工作業者林裕紘卻發現,農業部防檢署稱巴西雞蛋最晚5月30日裝船,前幾天卻看到架上的巴西蛋標示製造日期是9月5日、保存期限是10月5日,顯然超過農業部聲稱的4個月。
食藥署今日發布新聞稿表示,經查該批「台農洗選蛋(雞蛋) 」產品使用之原料蛋效期為2023年9月24日,惟業者以洗選日期加1個月為有效日期 (標示製造日期2023年9月6日、有效日期2023年10月5日),與提供之食品及相關產品輸入許可通知有效日期2023年9月24日資訊不相符,涉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可處4萬元至400萬元罰鍰。
另外,食藥署副署長林金富指出,違規產品依食安法應現席回收改正,改正前不得繼續販售,屆期未遵行者,沒入銷毀,反之,若在效期內改正,經衛生單位核准仍可重新販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