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各界持續關注新光金與台新金合併之際,本刊掌握,包括監察院及台北地檢署近來都收到一封署名「一群看不慣金控負責人慣用粗糙伎倆操控/掏空公司的股東與受雇者」檢舉信,內容為「檢舉吳東亮自始擔任台新金董事長即違法亂紀掏空台新金」,希望監委及北檢,針對台新銀過去將信用卡資訊系統,標給經貿聯網科技公司的案件重啟調查。
【新聞傳真】私設公司標信用卡系統進帳30億 吳東亮遭檢舉涉掏空台新金
新光金、台新金股東臨時會9日分別通過合併案,只剩金管會點頭即可拍板定案,不過,台新金控董事長吳東亮近日遭檢舉,利用經貿聯網公司取得台新銀信用卡系統標案逾30億元,涉嫌掏空公司資產,雖然金管會當年曾重罰台新銀600萬元,但新聞稿卻對經貿聯網隻字不提,明顯避重就輕,似有輕縱之嫌,如今,包括監察院及台北地檢署都接到檢舉信,可望重啟調查該案。
送北檢偵辦 低調簽結
這起涉及30億元標案的檢舉案,早在馬政府執政時期就曾被檢舉,當時的金管會也曾經調查此案,並以涉及背信罪嫌將吳東亮移送北檢偵辦,檢方後來發動搜索,卻低調簽結,吳東亮也在此案曝光後,立即賣出經貿聯網股票,雖然緊急切割,但經貿網聯取得台新銀30億餘元標案,過程有無自肥等違法情節?因不見北檢簽結理由,外界始終霧裡看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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