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地檢署今年3月10日偵辦一起私菸查緝案件,發現竟有海巡署偵查員及中部地方員警,將公務查詢車輛資料通報私菸集團成員,除了海巡署偵防分署林姓、劉姓偵查員遭收押,台中某派出所黃姓所長、海巡署偵防分署王姓偵查員,也各以30萬元交保,另一名劉姓偵查員以10萬元交保,還有2名私菸業者以3萬至5萬元交保。
封面故事/勾結私菸集團塞人頭造假績效 海巡署集體詐領查緝獎金數億

財政部鼓勵查緝私菸的高額獎金制,竟成了不肖公務員勾結私菸集團的提款機!本刊調查,檢廉今年3月偵辦彰化一起私菸案,從洩密案順藤摸瓜,經過4個月來密集偵查,獲得重大突破,意外起獲海巡署偵查員及地方員警長期配合私菸集團成員,利用街友、低收入戶充當裁罰人頭,藉此詐領共數億元的私菸查緝獎金。不法集團分工明確,連業者報繳的高價製菸機具,也未依規定銷毀,還獲得藏匿掩護,甚至透過資源回收管道重新回到私菸集團手中再利用。涉案公務員利用《菸酒管理辦法》裁罰漏洞,不僅讓查緝數億元的罰鍰成了呆帳,私菸查緝成果也淪為掏空國庫的一齣戲碼。
負責人無產 罰鍰成呆帳

檢廉經過4個月抽絲剝繭比對證據,案情出現重大突破,全案已非單純的洩密風紀事件,而是不肖海巡署官警長期勾結私菸不法集團,利用敘獎漏洞,以人頭製造假績效,詐領數億元查緝獎金的集體舞弊案。
本刊調查,其中一名遭收押的海巡偵防分署偵查員已坦承詐領查緝獎金,並供出如何與私菸集團配合,利用低收入戶、街友充當裁罰人頭,由於現行《菸酒管理法》採行政罰,而非適用《刑法》,遭查獲的私菸工廠人頭負責人依規定不用移送法辦,但人頭負責人名下都沒有財產,大筆罰鍰根本扣不到錢。

例如海巡署偵防分署台中查緝隊於2019年5月20日,透過台中市警局烏日分局對外發布新聞稿,指「31歲徐男在彰化二林鄉間租賃倉庫,並招募僱用逃逸移工,經1個多月蒐證,5月10日中午12時許趁員工用餐時,偵查人員前後埋伏包抄,一舉逮捕1男2女越南籍逃逸移工。」但本刊比對國庫署發布的裁罰資料,該案受裁罰人「義哥」並非當初海巡署逮捕的徐姓負責人,明顯是事後找人頭頂替,利用新聞轉淡沒人注意,大演偷梁換柱戲碼,過程竟無人監督或核實。
內神通外鬼 鑽法律漏洞
依照國庫署頒布的敘獎規定,查獲違法菸品是以每包市值計算,每報查獲市值1千萬元的私菸,財政部國庫署最高可核算出600萬元查緝獎金,另外,檢舉獎勵金則是查緝總量市價的20%,即200萬元,也就是說,1張1千萬元的罰單,最高可從國庫領走800萬元獎勵金。

2023年,國庫署公布查緝私劣菸品成果,還發布新聞稿強調違法菸品市價總金額約8.59億元,諷刺的是,國庫署高調宣布成效良好,甚至舉辦研討會,殊不知這些單一年度查緝行動被裁罰動輒上億元的罰鍰,幾乎都成了扣不到錢的呆帳。
最扯的是,財政部國庫署無視罰鍰呆帳不斷增高,同一名人頭負責人一再出現,同樣擺爛不繳罰鍰,但獎金仍照常發放,其中是否有官員涉嫌更嚴重的貪瀆情節,檢廉將深入追查。承辦該案的成員不禁大罵:「這分明是典型的內神通外鬼,利用行政裁罰的漏洞,集體分贓獎金,再用同一手法反覆操作,把國庫當成提款機。」雖然海巡署偵查員已坦承犯罪,但這僅是冰山一角,詐領私菸查緝獎金恐怕是長期性、系統性的集體犯罪行為。

其實此一不尋常現象,早被負責追討欠繳罰鍰的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彰化分署盯上。相關資料顯示,2018年至2023年這6年間,違反《菸酒管理法》但未結案的行政罰鍰案件共有55案,罰鍰總金額高達1億6,173萬餘元。經送往彰化分署強制執行,僅成功收繳160萬5千餘元,還有高達1億6千多萬元滯欠未繳,但滯欠大戶名下均無財產,根本無法執行,只能列為呆帳,造成行政執行能量虛耗。
緝獲又再犯 重複被裁罰

執行官比對資料,發現這些滯欠未繳、重複被裁罰的私菸工廠負責人共有9人,其中5人不但是累犯,被緝獲後,甚至很快就東山再起、繼續犯案,由於他們都是無業、名下無財產可供執行,成了滯欠大戶,總裁罰金額累積高達1億1,757萬餘元,明顯是犯罪集團的人頭。


其中人頭「義哥」的私菸工廠從2019年5月至7月,短短3個月內就遭查緝5次,被裁罰2,675萬9千餘元,查緝獎金和檢舉獎金高達945萬8千餘元,但義哥不曾繳過罰鍰;另一個人頭「阿順」名下收入也不多,他開設的私菸工廠在2019年被查獲5次,加上2023年還有2次,總計被裁罰7次,罰鍰高達5,572萬5千元,但他只繳了1萬4,385元罰鍰,而這7次查緝的敘獎查緝獎金和檢舉獎金,就被領走2,482萬餘元。
器材未銷毀 竟回收利用

檢廉獲報後,循人頭滯欠大戶往上溯源追查,發現幕後操控者是彰化鹿港一名綽號「阿昆」的兄弟檔,該私菸集團表面上開設進出口貿易公司,以進口菸絲、菸梗或肥料等貨物為幌子,私下則在彰化區人煙稀少處開設鐵皮屋私菸工廠,找來名下無財產者任負責人,並雇用逃脫的外籍移工,烘製菸絲、產製香菸再包裝運輸,低價鋪貨販售謀取暴利。

最離譜的是,不肖的海巡署偵查員查獲私菸集團後,竟然將查扣的製菸用具、器材,棄置於無人看管的垃圾場或資源回收區,讓不法集團再趁無人注意之際取回,繼續製造私菸對外販售。而罰鍰計算來自查緝總量市價,但查緝總量一般實務上也未必採現場勘驗,幾乎都以書面形式審查,更讓不肖公務員有上下其手的空間。

檢廉發現,查緝人員和私菸集團勾結的手法十分細膩,包括特定查緝人員會在特定人頭產製私菸案件現場出現、搜查過程疑似配合私菸集團以指定的職業頂替者為裁罰對象、與人頭有程序外接觸情形,以及查緝人員未落實銷毀作業,刻意藏匿製菸設備,提供私菸集團再次將其作為犯罪工具等情事。


例如人頭「阿順」於2019年8月被查獲時,第一次口供稱他不是負責人、原料是國外採購的。但1小時後,特定查緝人員到場進行第二次口供時,阿順就改口坦承他是負責人,表示原料是在國內、跟一個姓名、聯絡方式不詳的「阿寶」買的,以此設定斷點、規避刑事責任。
親送裁罰書 交情不單純

而2023年間,和美、員林一場私菸查緝案中,查緝人員竟在事後傳訊不在場的男子「阿山」做筆錄,並在沒有證據的狀況下,直接認定其是私菸工廠負責人,開立罰單。
更不尋常的是,查獲違法產製私菸的裁罰書,理當採郵寄送達,但特定人頭裁罰書,卻有承辦人員親自送到被裁罰人住所附近的超商「面交」,不難想像查緝人員與私菸業者關係熟識,恐已踰越一般公務員與受處分人的分際。

依照查緝作業相關規定,私菸案件依法查扣的成品、半成品、原料及供產製所用的器具皆應銷毀,但2023年9月間,檢廉派員前往彰化和美某倉庫辦理私菸設備銷毀時,卻發現查緝人員僅將該機器拋放在廢鐵回收區,也未針對馬達、控制主機板、主體結構等重要部分進行破壞,甚至將較高單價的包裝機等製菸器材,刻意藏匿於鐵罐區,等於坐實讓業者利於回收再利用的指控。
高額獎金制 美意遭扭曲

國內私菸數量劇增,影響正規菸品銷售額,損害稅政收益,根據財政部國庫署統計,中央及地方查緝機關查獲違法菸品數量逐年攀高,光2023年所查獲的違法菸品,即多達1,747萬9千餘包、市價約8.59億元,共發放檢舉獎金2千6百多萬元,若加計查緝獎金,合計1年發放高達8千多萬元之獎金。辦案人員估計,5年來國庫署遭詐領的獎金恐達數億元以上。

政府為了打擊私菸,祭出以折合市價後發放對等高額獎金的查緝規定,原本目的是以重賞鼓勵檢舉,消弭私菸危害民眾健康。
諷刺的是,各地方政府執行查緝後,反而讓檢舉私菸及高額績效獎金,變成不法集團的目標,甚至引來不肖公務員一起參與貪汙,財政部國庫署對於現行敘獎規定,顯然也已經到了非改革不可的地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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