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制勞退實施至今已13個年頭,多數勞工只知道雇主會提繳至少6%工資,按月幫勞工累積個人退休金,但卻只有少數勞工願意再多自提勞退金。其實自提有節稅效果,尤其對高所得勞工而言,自提退休金的節稅效果最具吸引力。
【勞退自提】心疼荷包因繳稅縮水 快學高薪族這樣做
截至2018年4月底勞保局統計資料顯示,除了雇主按月提繳6%新制勞退金之外,願意額外再參與自提的勞工有45萬餘人,平均提繳工資接近6萬5,000元,顯見以高所得族群居多,到底他們的算盤是怎麼打的?
以下拆解自提新制勞退金的3種節稅效果:
一、 年省所得稅:個人所得稅率越高,越能省下可觀的所得稅。以40%稅率為例,每月自提6%最高是9,000元(自願提繳工資上限為15萬元),1年下來可提繳10萬8,000元至退休金個人專戶裡,而這筆金額可以從當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總額中全數扣除,換句話說,就是免繳40%的所得稅,立刻年省4萬3,200元的稅金。
二、 調降課稅級距:倘所得淨額恰好跨過一個級別,更要利用自提新制勞退金,讓所得淨額下降以適用較低稅率。舉例,王先生是月薪7萬元的單身貴族,沒有扶養親屬,他的年度所得扣除免稅額、標準扣除額和薪資特別扣除額後,所得淨額約54萬2,000元,稅率適用12%,得繳交2萬7,000多元的所得稅。(以2017年度稅制計算)
但如果王先生每月自提6%勞退金,1年下來可從綜合所得中扣除5萬400元,則所得淨額下降至49萬餘元,稅率降一級至5%,相較於不自提的情況,可少繳2,600多元的稅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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