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命的女人2】她們本是高階軍官夫人與美籍白人 為理想拋家棄子會員專區人物位於景美人權文化園區的人權紀念碑,列有7628位政治受難者姓名,依入獄服刑的年分排列。曾心儀(右)與艾琳達(左)在1979年的碑牌上,分別找到自己的本名「曾台生」,以及前夫「施明德」的名字。文 鍾岳明攝影鄒保祥影音鄒雯涵主播智偉發布時間 2019.12.24 06:58 臺北時間更新時間 2023.09.12 20:32 臺北時間美麗島陳菊曾心儀人權女權艾琳達民主戒嚴鏡相人間已複製連結贊助本文加入訂閱會員已複製連結贊助本文加入訂閱會員在極權統治與父權社會的壓迫下,曾心儀和艾琳達同時跳進了歷史的漩渦。歷史研究學者黃惠君說:「當年女性參加黨外運動,是要付出生命去衝撞的,威權的迫害性太強,更顯這些女性的難得,她們不知不覺中為台灣女性走出一條路。」爸爸立下法條,不准我媽來看我們,從那時,我就非常痛很法律。警察的質問猶言在耳:「妳為什麼要參加黨外?」這些女人為何要選擇一條艱難的道路?曾心儀的父親是隨國民黨撤退來台的空軍上尉,母親來自台南貧苦農家,她在台北公館附近的眷村長大,家中6個小孩,雖被視為外省家庭,卻沒受到政府良好的照顧,「我家是用竹子夾泥土、稻草蓋的,周圍是黃土地,瑠公圳流過,我們過得非常窮苦,幾乎舉債度日,領糧票,穿木板鞋,上百戶人家只有2間公廁,裡面都是蛆。每天早上不分男女,都在門口的水溝大小便。」有次,她去一個童年玩伴家玩,發現高官的家就像皇宮城堡,她第一次看到冰箱,也看到了貧富差距。她漸漸發現,政府在眷村內宣傳克難生活、反攻大陸,眷村外卻不知不覺繁榮起來,變成黃金地段,「我開始不信任國家,反政府。」高中時父母因父親的花心而離異,當年的婦女缺乏經濟能力、也沒地位,像被掃地出門,「爸爸立下法條,不准我媽來看我們,從那時,我就非常痛很法律。」本新聞文字、照片、影片專供鏡週刊會員閱覽,未經鏡週刊授權,任何媒體、社群網站、論壇等均不得引用、改寫、轉貼,以免訟累。更多內容,歡迎訂閱鏡週刊、了解內容授權資訊。歡迎加入鏡週刊 會員專區限時優惠每月$79元 全站看到飽加入premium會員$10元可享單篇好文14天 無限瀏覽解鎖單篇報導已經是會員?立即登入